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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银四”马上到 求职者与招工者要提防这些骗子

发布于:2021-2-26 9:47:00  浏览:472次

面都没见就“面试通过”、急于招工又要为“新员工”出路费……春节假期过后,很快就要进入求职季的“金三银四”阶段,厦门警方发现,近段时间以来涉及求职招工的诈骗案件多发,提醒广大群众警惕。

2月20日,厦门市民朱先生在某招聘网站上看到一则招聘司机的信息,被信息中所承诺的高薪吸引,于是打电话联系了对方。一名自称“刘经理”的人要求朱先生到某酒店门口面试。当朱先生赶到酒店并致电“刘经理”时,对方却说朱先生已经通过面试了。当朱先生询问何时上班等具体事项时,却被告知在正式上班前需缴纳“制服费”“伙食费”等共计1200元。求职心切的他没多加思考,便按对方的要求将1200元转至指定账户。可当朱先生再次联系“刘经理”时,对方手机已无法接通。朱先生发现上当受骗,于是立即报警。

厦门某公司负责人郑先生春节假期后急切想找到工人开工,于是在某招聘网站上留下了招工信息。2月22日,郑先生收到了一名自称是“工头”的联系信息。对方表示手下有几位小工可以聘用,但需要郑先生先行垫付工人来厦2000元路费,并称这些钱从工人后续工资里扣除,于是郑先生向其转了账。一段时间过去,工人未按时报到,郑先生提出质疑,“工头”却称工人正在海南的一个工程上,现在工程延期,需要再等几天,如果工期赶不上,就退还郑先生垫付的费用。对方还称,郑先生需再支付500元核酸检测费。郑先生这才意识到上当,并向警方求助。

“春节后,无论是求职者还是招工者,都有复工复产的迫切需要,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了受害者‘急’的心理,实施诈骗犯罪。”厦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民警洪恒亮提醒,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求职者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相应企业“验明正身”,招工者也要尽可能多渠道核实“中间人”的身份信息,避免急于求成、草率决定。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王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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