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凌晨1时许
西安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
有人在朋友圈发布视频
疑似酒后驾驶
同时
叫嚣、侮辱、挑衅阎良交警和阎良派出所
嫌疑男子在朋友圈发布视频
接到举报后,分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警力兵分三路,连夜开展调查。根据嫌疑人发布朋友圈视频信息,执勤交警锁定嫌疑人活动范围,6月29日凌晨4时许,嫌疑男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在润天路行驶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
经民警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5岁,西安市临潼区人),现场酒驾检测结果为13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同时,张某属无证驾驶,其驾驶二轮摩托车使用牌照(陕A29719)系套牌。到案后,张某对其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其在朋友圈发布挑衅、辱骂公安机关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该张某供述,自己在28日晚喝完酒后,因发泄不满情绪,遂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辱骂、挑衅公安机关的视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示:酒后驾驶危害巨大,请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微信上发布、散布、传播具有挑衅、辱骂警察的言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对公安机关有意见或者建议,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让我们警民联手,共建平安。
来源:平安陕西头条号责任编辑:黄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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