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是重罪,可明知如此,20岁出头的李某某还是当起了毒贩的“工具人”,以为不接触“核心业务”,就能减轻处罚。但是,他的余生恐怕都将在监狱度过——由北京市检三分院近日提起公诉的李某某运输毒品一案,法院做出判决,李某某获无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前,其同案犯农某某、堆某某也因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处以重刑。三个年轻人,都在人生篇章刚刚拉开序幕时,就铸成大错。
检察官介绍,李某某只有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因朋友聚会偶然结识毒贩“家驹”。“家驹”看出李某某经济条件不好,主动提出让他帮忙从边境向内地运输毒品挣钱,承诺每完成一单获利万元。李某某知道运输毒品是犯罪,一旦被抓会被判重刑,因此没有答应。但“家驹”继续蛊惑:“你帮着接送运输毒品的‘马仔’吧,不算运毒,每接送一次可获利数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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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觉得自己不直接运输毒品,被抓获和被处罚的风险小,又可以赚到钱,便同意了。
2019年春节后,李某某按照“家驹”指示,在边境与四名“马仔”汇合,其中就有农某某、堆某某等人,李某某为他们安排了食宿。数日后,又按照“家驹”通知,由农某某运输毒品至内地,李某某负责购买机票、帮助办理临时身份证等事务。
当农某某乘坐飞机运输毒品至北京时,一落地,就被首都机场公安人员查获,从其身上起获毒品海洛因2000余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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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开侦查,农某某供述,此次参与运输毒品是由其工友堆某某介绍。堆某某在广东打工期间,通过网络结识毒贩“家驹”。“家驹”通过聊天得知堆某某经济拮据,有时候身上就剩下几十元钱,便以金钱为诱饵拉拢堆某某帮其运输毒品。堆某某也不敢运输毒品,但答应帮助“家驹”寻找运输毒品的人,“家驹”承诺每介绍一人、完成一单运输任务就给其2000元。这样,堆某某将同样经济困难的农某某等人介绍给了“家驹”。
警方顺藤摸瓜,很快抓获了其他同案人员。
“我没有运毒,我只是负责带他们跟老板见面。”李某某、堆某某等人法律意识淡薄,并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检察官耐心地释法说理,教育转化,促使李某某等人端正态度,认识错误,敬畏法律。
检察官说,在运输毒品过程中,李某某明知“家驹”让其接送的人员是为运输毒品而来,不但帮助他们与“家驹”汇合,还为运输毒品提供资金、排除障碍,是最终实现毒品运输的重要一环。堆某某按照上线人员授意,组织、介绍农某某等人为上线人员运输毒品。他们对于农某某运输毒品的数量、种类虽不明确,但对其运输毒品具有基本的认识,根据相关规定:对受雇者起到一定组织、指挥作用的人员,与各受雇者分别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共同犯罪,对运输的全部毒品数量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李某某、堆某某虽不是直接运输毒品的人员,但二人与农某某构成运输毒品罪共同犯罪,应当对从农某某处起获全部毒品数量承担责任。
最终,法律也给予了李某某等人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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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特别是初入社会的“打工人”,千万不要利令智昏,以为为毒品犯罪“打杂”不是什么大罪过,正是这些所谓的“杂活”,完善了整个犯罪流程、打通了全部犯罪环节,使得毒品犯罪日益盘根错节,成为了集贩毒、运毒,甚至制造毒品于一体的庞大毒品犯罪网络,使得毒品流入市场,危害无数人的身心健康,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检察官表示,对于毒品犯罪,司法机关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毒品犯罪分子一律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来源:北京市检三分院 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