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神华宁煤集团原董事长王俭受贿6000余万元被判刑14年

发布于:2020-12-12 14:43:31  浏览:1244次

新华社银川12月11日电(记者张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俭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王俭受贿60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俭自2009年5月至2014年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煤炭资源整合协议签订、工程款支付、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7次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行贿款折合人民币共计604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王俭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后果,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孳息。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徐琢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