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过交通罚单、环保罚单、城管罚单,但你听说过“反恐罚单”吗?人们通常认为,现实生活中的反恐工作,更多是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但实际上,身份查验责任已被列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反恐罚单”就是要唤起大众的规矩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文明程度既是人们思想道德水平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规则规范的必然体现。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有些细节规范,比如宾馆住宿时查验身份、邮寄快递实名制、邮寄物品开箱验视等都必须成为人们严格遵守的规矩,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反恐罚单”,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未履行《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的监督管理等法定职责义务,被处罚人也会因此承担责任。如旅馆、宾馆不查验登记顾客身份信息;网吧不查验上网人员身份信息;快递公司不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等,都可能违反《反恐怖主义法》。下面给大家说说商家在经营中被公安机关开了“反恐罚单”的事。
近日,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解放西街派出所依据我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辖区一酒店多次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行为开出“反恐罚单”,作出罚款10万元、对酒店负责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怎么就开出了“反恐罚单”?事情还得从2019年年初说起。该所民警在对辖区酒店进行住房登记检查中发现,该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违法行为,根据这一行为,民警对酒店负责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很多旅客怕麻烦,两人住宿时只用其中一人的身份证登记,而酒店一般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办案民警表示,实名登记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酒店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旅客住宿登记工作,坚持一人一证件原则,如实登记并上传身份信息。若酒店置安全责任于不顾,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则会受到行政处罚。之后,解放西街派出所在对该酒店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过程中,两次发现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向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在之后的复查中,公安机关发现该酒店屡教不改,仍存在旅客未按规定登记信息的问题,且酒店员工也未及时查验旅客身份信息。针对该酒店多次无视整改令,民警遂展开调查。经查,该酒店在今年1月、3月、5月和6月多次因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被解放西街派出所责令整改并处罚,已触犯《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拒不配合反恐工作的违法行为。
“反恐工作人人有责,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反恐意识。”据民警介绍,反恐怖主义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当儿戏,更不能掉以轻心。反恐怖主义是一项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做好的重要工作,不论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公民个人,都有义务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住宿实行实名登记,不但便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入住人员信息,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堵截涉案在逃人员,还对规范酒店住宿行业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首席记者 马哲 记者 赵怡舒 记者 段涛 手绘)
相关法律链接:
我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的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最高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最高50万元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最高50万元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最高10万元罚款。
民警提醒:酒店经营者和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公共场所遇到安全检查一定全力配合。
第二,办理住宿、快递等需要实名登记、开封验视的业务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嫌麻烦。
第三,网上涉及恐怖活动的信息和音视频切莫随意下载、保存、转发、传播。
来源:宁夏法治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