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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六个月!上海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涉刑案一审宣判

发布于:2020-2-18 12:39:00  浏览:1065次

近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更好维护“战疫”期间社会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月18日上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采用在线庭审模式,依法公开开庭“云审理”了沪上首例因妨害疫情防控,殴打志愿者涉刑的案件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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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法院由副院长朱妙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化出庭支持公诉。同时,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案件采取全程无接触的在线庭审模式开庭,合议庭、法官助理、书记员在法庭就位,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分别在检察机关、看守所、律师事务所参加在线庭审。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凌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暴力阻碍疫情防控,随意辱骂并殴打防疫志愿者,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故要求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害人许某由于伤情需卧床,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并发表了意见:在新冠肺炎肆虐祖国大地之时,被害人响应号召作为志愿者,而凌某不但不配合反而对被害人大打出手,严重破坏上海抗击新冠肺炎正常秩序。事发后被告人未有自首情节,亦未对被害人有任何形式的慰问,无悔罪表现。被害人年仅24岁,却面临腰椎骨折卧床至少3个月,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另外被告人此举也对广大防疫工作者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坚决要求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被告人凌某当庭表示对起诉书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对自己冲动下的行为十分后悔,并愿意真诚地向被害人道歉、赔偿。其辩护人还就量刑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强烈悔罪表现;系属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故希望法庭从轻、减轻处理,并建议对被告人凌某判处缓刑,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上海闵行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31日,社区志愿者许某在闵行区某小区入口执勤期间,访客毛某驾驶汽车意图进入,许某按防疫规定向其解释并予以阻止,毛某随即打电话通知被告人凌某及其妻子吴某到场。两人到场后对防疫规定不满,不听在场保安、围观人员劝阻,纠缠辱骂志愿者、推搡被害人许某。后被告人凌某趁被害人许某不备,徒手将其摔倒在地并骑坐在其身上实施殴打,致被害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腰5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凌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致被害人许某轻伤二级,属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相关证据可证明被告人凌某系初犯,案发后具有自首情节,且被告人凌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但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有关工作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致轻伤一人,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应当从重处罚,不宜适用缓刑。

最终,上海闵行法院对本案当庭作出了一审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凌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审理全程在央视频、新华网、上观新闻网、新民网、东方网、看看新闻网、话匣子APP、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平台全程视频直播;阿基米德APP也同步进行了图、文、音直播;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上海新闻广播、东广新闻台长三角之声、上海交通广播、899都市广播联合播出的《坚定信心、同舟共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别节目进行了直播报道和记者连线;此外,上海闵行法院还在新浪官方微博平台上全程同步图文直播。

万千网友无接触“旁听”了这场特殊的“疫时云审判”。上海闵行法院期望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们披上“法治防护服”。


来源:“浦江天平”公众号  责任编辑:司徒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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