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少年身上遍布文身,父母告了文身店老板 - 法院:为未成年人文身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该赔!

发布于:2018-4-11 22:15:47  浏览:1319次
W020180411720919814014_600.jpg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遍布文身,左胸一条龙,背上有麒麟,脚上长“鬼面”……他觉得,“文身很威风,很好看”。可这样的“社会风”出现在学校,就显得格格不入了,于是,校方对他下了休学通知,要求清洗文身后才能继续上学。
  愤怒的父母以孩子的名义,把文身店老板告上了法庭。4月11日,这个案子在江山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文身店为孩子进行文身,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少年小徐刚刚上初一,很喜欢文身。去年上半年,他偷偷到吴某开的文身店文身,如今胸上、胳膊上、脚上有多处大面积文身。
  父母最初发现小徐开始文身后,打过也骂过,告诫他不许再文,但过段时间,小徐又跑去文身店了,而且为了付文身的钱,他还把家里给的早饭钱都省了下来。
  据小徐的父亲说,当初他还特地去嘱咐过吴某,不要再给小徐文身,吴某当时也答应了,没想到后来又给孩子在左手臂上文了一个很大的图案。
  2017年9月1日,小徐就读的初中给小徐发了一封休学通知书,学校认为,小徐的文身对校容校貌有较大影响,建议小徐清洗全身文身,身体外露部位不再有明显文身才可以恢复上学,学校还要求小徐承诺在校期间不再进行文身。
  小徐的父母收到通知书后心急如焚,赶紧带儿子到医院清洗文身。但由于文身面积太大,很难完全去除,加上清洗的时候相当疼痛,几次下来,小徐的文身只清洗了一部分。不过好在学校最后还是让小徐继续上学了。
  事情到这一步,小徐的父母认为,文身店的吴某有很大责任,所以以小徐的名义,把吴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吴某返还文身费1000元,赔偿恢复费用1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并赔礼道歉等。
  庭审中,吴某只承认给小徐文了两个手指,辩称其他部位不是他文的。吴某称,小徐来文身时说钱不够,所以自己没有再给他文。吴某还认为,自己是合法经营,文身是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是美容的行为,他没有构成侵权。
  4月11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虽然小徐是自愿文身的,但小徐文身的时候还未满13周岁。未成年人在年龄、智力上不能清楚判断文身对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思考问题欠周全;再加上小徐正处于逆反期的年龄段,反抗心理是少年儿童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特征。而吴某明知道小徐父母制止孩子的文身行为,但为了利益依旧为小徐文身,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同时,文身给小徐的身心健康及人格利益造成了侵害,吴某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文身店老板吴某返还1000元文身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5000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姜杨彪  编辑:滕莹锋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