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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检察院一纸检察建议促近百万排污费收缴到位

发布于:2017-12-29 10:26:00  浏览:1248次
一句话引起了检察长的注意
浙江海宁市检察院一纸检察建议促近百万排污费收缴到位
  中国长安网12月29日电“何主任,自从你们发了那个检察建议后,现在企业缴纳费用比以前快多了。”12月27日,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何萌与该市环保局老朱闲聊时听到这句话,不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今年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推开后,海宁市检察院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靠前指挥,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月中旬,该院检察长李斌在参加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偶然听到该市审计局的工作报告中提到“部分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够到位,其中之一就是建筑企业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率不高”。凭借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李斌敏锐地意识到这个涉及国有资产的问题属于民行监督的范围,可以以此为线索开展监督,于是,第一时间就将线索转给院民行部门。
  接到这一线索后,该院民行部门迅速厘清办案思路:通过将市环保局统一缴费账户的流水明细与市环保局超标噪声排污费开单情况一一核对,即可查实应缴未缴费的项目。这一思路得到院领导的肯定。该院首先前往市审计局调取市环保局超标噪声排污费开单情况,同时,详细解读法律法规,落实监督依据,确保自身监督依据充分。随后,该院前往市环保局的开户行工商银行调取市环保局2015年以来的所有流水明细。
  经过细致的审查,该院理出200多条建筑企业缴费项目和341个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再将200多条已缴费信息和341个开单情况一一核对,整理出76个应缴未缴的建筑项目,涉及金额总计94万余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在开单后相关建筑企业应在7日内缴纳完毕或者提交缓缴申请,该案超标排污费未及时缴纳可能损害了国家利益。证据确实充分后,该院于9月向该市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并附上76条应缴未缴的超标排污费清单。
  海宁市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经查,发现76个应缴未缴的项目不仅在7日内没有缴纳排污费,而且没有提供缓缴申请,属于比较严重的违法情形,于一周内对相关公司76个建筑项目总计94万余元超标噪声排污费依法进行催缴。9月27日,海宁市检察院收到了环保局的回复函,94万余元超标排污费已收缴到位。(通讯员黄爱丽)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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