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失去女儿的两老雪中送炭
刑附民执行案件司法援助保险金赔付宁波中院拿下全国首例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院圆满完成全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司法援助保险金赔付。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祝老伯从保险公司拿到了7.2万元保险理赔金。
“自从女儿被害后,我和老太婆终日以泪洗面,身体也是一日不如一日,本想随女儿一去了之,有病的儿子是管不了了,但这个无依无靠的两岁小外孙,让我们不敢死、也不能死,我们是度日如年啊。”祝老伯说,他和老伴儿本来有个女儿,一场意外后,两老痛失爱女。
2016年4月27日,女儿因琐事与男友邵某发生争吵,争执过程中邵某竟将祝老伯的女儿杀害。
2017年5月2日,宁波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邵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同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祝老伯一家50万元。
2017年7月3日,宁波中院立案执行。然而,除执行到的246200元外,邵某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宁波中院于2018年1月10日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祝老伯与他的老伴都已70多岁,健康状况欠佳。两位老人除了被害的女儿之外,虽仍有一子,但患先天性脑瘫,无正常工作能力,现在宁海老家由亲戚代为照顾。
女儿被害后,她与邵某年仅两岁的儿子也由两位老人照看。两位老人每月5000余元的退休工资,生活难以维系。
祝老伯原本对余下的20多万元执行款不抱任何希望了。但2017年12月26日,宁波中院与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宁波司法援助保险合同,以宁波中院为投保人,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不能案件提供保险理赔。这项试点工作的落地,对帮助这对陷入生活危机的年迈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一个新的救济途径。
鉴于两位老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承办法官及时将案件执行情况向宁波中院执行局领导作了汇报,建议在申请5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对剩余执行款通过申报司法援助保险金的方式予以解决。
1月11日,为两位老人申报司法援助保险金的工作正式启动。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充分沟通,1月14日,为两位老人申报的7.2万元保险理赔金申领到位。
为让援助保险金尽快送到两位老人手中,日前,宁波中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专程前往祝老伯家中。
“真的没有想到宁波中院为我投了这个保险金!”祝老伯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厚厚一沓赔偿金时,不由老泪纵横。“这笔钱对我们这个家庭而言真的是雪中送炭,有宁波中院领导和法官的关心,我和老太婆无论如何要把身体养好,能把外孙带到多大就带到多大!”(通讯员钟法 记者 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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