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不服法院判决 湖南益阳一男子给法官烧花圈被拘

发布于:2017-9-14 17:52:00  浏览:872次
  不服法院判决怎么办?其实有很多种选择:可以上诉,也可以向法院纪委反映。而益阳男子付某伟选择了最不理智的方式,公然侮辱主审法官,也许解了一时“怨气”,但自己也将被行政拘留10日。
  9月13日,记者从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了解到,日前,沅江籍男子付某伟因不服法院判决,多次辱骂主审法官,并在法院外烧花圈、纸钱,事后因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
  资阳公安官方微信通报称,9月5日,资阳公安分局马良派出所查处一起侮辱他人案,抓获违法人员付某伟(男,41岁,益阳沅江人)。经查,付某伟因不服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9月5日上午,在益阳市资阳区法院办公室及走廊公然辱骂主审法官,后被旁边的人劝走。下午,付某伟又在资阳区法院围墙外的空地上烧花圈、纸钱,放鞭炮,并指着主审法官办公室窗户大骂给其送花圈纸钱。目前,付某伟因公然侮辱他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法院报警后,我们很快调查取证,当事人也表示接受处罚。”13日下午,马良派出所副所长刘云霓告诉潇湘晨报记者,5日下午接到报警后,他们依法对付某伟进行传唤,并对报警内容调查取证,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依法对付某伟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刘云霓介绍,付某伟系一起民间经济纠纷当事人,在一审过程中败诉。9月5日上午,前往资阳区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时,付某伟情绪激动,不仅锤打庭审法官办公桌,还对法官诅咒恶骂,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办公秩序。在劝离后的当天下午,付某伟竟又买了花圈等祭祀物品,在法院外公然表示是送给其上午辱骂过的法官。“已经对法官名誉造成了严重影响,触犯了法律。”
  律师说法
  不服判决可上诉或向纪委反映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刘亮律师认为,名誉是指人们对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受法律保护。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就上述付某行为而言,刘亮认为,付某伟侵害了主审法官的个人名誉权,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害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因为付某伟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如侮辱、诽谤等行为,并为第三人知悉;付某伟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恶意贬损他人且被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人;另外,付某伟的行为对主审法官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
  另外,从治安管理处罚的角度看,刘亮也表示,付某伟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了他人人格,此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公安部门依法可以拘留5日或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并处罚款500元。
  刘亮建议,如果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付某伟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付某伟认为主审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财物或其他违纪行为,也可以向法院纪委提出控告。(潇湘晨报记者吴和健 通讯员 蔡亦平)



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