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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微信群煽动“罢工”被公司开除 法院判合法

发布于:2017-8-10 19:37:00  浏览:977次
  案例回顾
  小李是顺丰速运公司的司机,顺丰速运要推行“伙伴计划”,小裴等员工很不满,认为这加强了自己的劳动强度却没有涨工资,怎么办呢?
  要号召大家不能做待宰的羔羊啊,要反抗!在顺丰速运上海公司的司机组成的微信群里,小李多次发表煽动员工组织闹事的言语。
  比如“所以说我们群里的各个兄弟们,先在各个分部自己联系,多多益善,越多越好,先把分部的兄弟们联系起来,到时候我们再搞个大串联”。言语很有号召性和计划性。
  看来,小李等人已经准备好起义了,然而“革命”尚未成功,小李就被单位认为存在违纪行为解除了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公司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普法时间
  按照劳动法第25条第二款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李虽然是在非工作时间,但发表的言论是在包含公司其他员工在内的微信群中,是具有公开性的,已经超出了个人言论自由的范畴,且发表的内容确实具有组织煽动员工聚众闹事的性质,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小李对此应该明知。
  因此,小李的行为违反了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以及公司的奖惩规定,公司与小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以罢工、怠工的形式与用人单位集体协商,要求涨工资和改善待遇的情况,主流观点也是不予支持的。
  因此,发表言论须谨慎,微信工作群并非自家的后花园,逞一时口舌之快,发表不适当言语很容易违反公司的章程,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好好说话,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来源:法制日报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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