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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侵频发,防性侵教育我们不该羞于谈“性”

发布于:2017-7-27 7:53:31  浏览:1028次
  
  性教育是未成年人的必修课,特别是让女孩子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可是由于父母或学校对性教育的羞于启齿,防性侵教育在中国难以展开。
  据《“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433起,受害人约778人,平均每天曝光1.21起;女童遭性侵人数为719人,占92.42%。68.63%的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防性侵教育;21.44%的家长认为性侵害离孩子很遥远,30.32%的家长不确定儿童性侵害是否会发生在身边。
  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防性侵教育的重要性。
  案件回顾
  2017年6月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杨某因与妻子产生家庭矛盾,心生怨气,便外出酗酒。至当日凌晨1点多,杨某酒后回到其工作单位宿楼,途中心生歹意,意图寻找性刺激。其行至受害女童王某(化名)一家居住的宿舍,当晚正值王某父母上夜班,宿舍内仅剩受害女童王某及其幼小的弟弟熟睡。图谋不轨的杨某便趁机进入宿舍,以摸阴部,亲、舔脸颊等部位等方式对受害女童王某进行猥亵,以寻求性刺激。后王某惊醒,犯罪嫌疑人杨某便仓皇逃跑。当晚,受害人报案后,袍江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处警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经调查,杨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官分析
  统观近些年发生的猥亵儿童案件,不难发现其几个共通点:1、被害人年幼,缺乏安全防范意识;2、家长,尤其是外来民工,因忙于工作等原因造成监管缺失;3、罪犯为邻居或熟人,作案往往为临时起意,客观上造成家长对此类人缺乏防范;4、企业应加强管理,做好防范民工子女被性侵等不法侵害的预防工作,为本企业工人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5、民工子女所在学校对于外来民工子女应加强相关教育宣传。
  防止性侵害未成年人类型案件的发生,首先家长要强化自身的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同时,要注重对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未经父母允许不要给叔叔阿姨开门,适当给孩子提供儿童性教育读本。另外,全社会都应当加大对儿童的关心和爱护,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已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袍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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