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骨干被抓
传销团伙在公司挂的各种荣誉真假难辨
传销团伙组织的招商投资会现场
网上注册发展会员,采用购物返利模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发展会员超过1500人,涉及全国十余省市……近日,浙江杭州临安警方摧毁了一个特大网络传销、集资混合型互联网平台犯罪团伙。
早在今年1月初,临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杭州天目山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销售酒产品为名,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经过进一步侦查,临安警方最终锁定,这是一个以58岁的临安男子余某为首的网络传销、集资混合型互联网平台犯罪团伙,团伙拥有老总级头目十人左右,旗下已注册发展来自江苏、河南、上海、浙江等地的会员1500余人。
经查,2016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余某打着“订单+分红”的旗号,在浙江、上海等地扩展“天目山酒业会员”,通过设立“天目山酒业官网”,为会员报单、返利。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以上市为幌子,曾召开“天目山酒业赴澳大利亚国家证券交易所(NSX)上市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吹嘘企业上市后的收益,蛊惑会员进行投资。参与认购原始股的投资人首要条件是“天目山酒业会员”,最低10万元起投认购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原始股,交纳投资资金后与余某签订“股权认购协议书”。
4月7日,办案民警获悉,该团伙部分头目正在临安某高档小区组织召开“招商引资会”,鼓动更多人加为“天目山酒业会员”,购买原始股。临安市警方迅速行动,当场将正在开会的余某等9名传销骨干抓获,现场查获该团伙已签订的股权认购协议书76份,以及部分天目酒业的网络平台数据。
“认购股权资金会交到传销组织指定的账户上面,经传销头目层层瓜分,落入他们的个人腰包。”办案民警介绍。
记者5月16日从临安警方了解到,目前,包括余某在内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临安警方依法采取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对此,警方提醒市民,现在的传销犯罪活动正呈现出欺骗性更强、手段更隐匿、形式更多样、模式网络化的特点,组织领导传销是犯罪,参与传销也属违法。大家一定要认清传销本质,做到自觉远离、抵制传销。( 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符栩潇 吴霞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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