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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剧方为昆曲侵权道歉 律师释读相关争议

发布于:2017-3-8 10:03:00  浏览:941次
日前,热播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以下简称《三生三世》)刚刚落下帷幕,就有网友维权称,《三生三世》未经授权盗用昆曲演员单雯《牡丹亭》的录音选段。据悉,剧组已发表致歉声明,承认侵权。

  剧方此番积极回应,网友却并不买账,纷纷反问为何对原著的抄袭争议避而不谈。
  据了解,不少网友反映《三生三世》原作(同名小说)抄袭大风刮过的作品《桃花债》,并制作了“调色盘”来对比二者的相同之处。到目前为止,《三生三世》及原作者都未承认抄袭。
  对于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回应,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玉律师接受法制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认定《三生三世》侵权昆曲版权容易,证据收集也容易,几乎是板上钉钉,所以剧组立即承认侵权,但要认定电视剧侵犯原著小说版权却很难,蒋玉从两个方面做了分析。
  首先,《三生三世》小说及剧本作者是否构成侵犯《桃花债》作者版权,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确定,不能轻易断定侵犯复制权或改编权,要进行实质对比,然后再判断是否侵权。
  其次,对于《三生三世》电视剧来说是否侵权则成为一个问题,假如存在侵犯小说《桃花债》的版权,要首先过《三生三世》的剧本或小说是否侵犯了《桃花债》的版权这一关,因此,即使有侵权,侵权方有可能不是剧组,而有可能是剧本作者,所以剧组不会立即承认侵权。
  事实上,《三生三世》并不是第一部被广大网友热议抄袭的影视剧,此前热播剧《锦绣未央》原作也被网友统计抄袭两百多本书。之后,11名作家共同起诉《锦绣未央》,已于2017年1月4日在朝阳法院立案。
  如何有效的保护版权,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关于版权保护,蒋玉律师认为这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并从三个方面阐述了版权保护措施。第一,是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作者应当能够提供作品底稿、撰写记录、发表记录等证明自己是权利人,并明白自己的权利有维权的意识,法律从不保护沉睡的权利;第二,版权侵权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和复杂,对于版权保护的措施要与时俱进,维权的能力要逐渐提高,善于借助律师等专业人士;第三,全社会要养成尊重版权,抵制盗版的风气,通过行业协会提高侵权人的成本。(胡程平)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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