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纪录片《人生一串》在B站播出,收获了极高的人气。但是,作为出品方的B站却与片中烧烤店原型之一产生纠纷,并诉诸法院。3月24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未当庭宣判。
B站向原型店索赔500万
本案的两原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是纪录片《人生一串》的著作权人。两原告认为,纪录片播出后,“人生一串”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显著性,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公众已就该名称与原告之间形成固定联系。同时,原告通过大量智力与财产投入和创造性劳动,使该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享有基于该片形成的商业信誉、商业价值及衍生商品及服务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交易机会。2019年8月,原告授权案外人经营的“纪录片《人生一串》主题餐厅”开业。
被告长春市宽城区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曾是纪录片《人生一串》取景地。拍摄后短短几日,该店店主郭万强即恶意抢注了“人生一串”商标,后又于2019年4月使用“人生一串”为字号开设店铺。同年5月,又擅自开通“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微信公众号,自称为“人生一串全国总店”“人生一串烧烤线下体验店”,并以“人生一串总店”名义发展加盟商,收取高额加盟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误导公众并造成混淆,使公众误认被告店铺为原告“人生一串”店铺,构成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由于郭万强在大众点评网上开通了网上烧烤店,并以“人生一串”名义进行网络宣传,原告认为大众点评网也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综上,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人生一串”标识,共同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500万元。两被告则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未播作品著作权能否影响已注册商标?
庭审中,双方围绕被告烧烤店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展开了激烈辩论。
原告认为,《人生一串》纪录片共两季,在B站上分别收获7000万和8000多万点击量,影响力很大,“人生一串”商标名称与纪录片之间已经建立了稳定联系,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对一般消费者而言,通常会认为两者是一家。被告烧烤店擅自使用“人生一串”作为店名,已经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属于故意攀附原告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告烧烤店则指出,被告于2017年1月申请注册商标,当时《人生一串》纪录片刚刚开始拍摄,不仅没有知名度,甚至连是否能成功播出都是未知数。2018年2月,被告烧烤店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时,纪录片仍未播出,更别提在餐饮业布局的打算。因此,原告是拿一个尚不知是否存在的著作权,试图否定已注册商标的合法性。被告烧烤店还指出,原告注册商标在41类,属于文化领域,如今却起诉注册在43类餐饮类商标不正当竞争,实际上是利用了自身的影响力和市场支配地位,阻止被告合法使用商标。
对于被告的观点,B站代理律师反驳,发展餐饮业是影视作品商业化的常见模式。《人生一串》作为一部美食纪录片,不仅内容与餐饮直接相关,观众群体也与烧烤店消费群体高度重合。被告烧烤店是在利用纪录片的影响力,误导消费者。
同样作为被告,大众点评网则认为,自己仅是平台,不应承担相关侵权责任。
另外,记者从庭审中获悉,被告烧烤店的“人生一串”商标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已被宣告无效。被告烧烤店提起的相关行政诉讼正在进行中。
来源:上观新闻
责任编辑:陈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