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妈和媳妇同时掉进水里
先救谁?
这是个亘古难题
那么如果
亲妈和媳妇吵起来了呢
你站谁
有人做出了选择——
打!媳!妇!
然后
一发不可收拾
案情回顾
因为家庭琐事
儿媳与婆婆发生争执
这时
儿子上前打了儿媳几下
随后
儿媳与婆婆
互相拉扯扭打在一起
双方摔倒在地上后
继续互相扭打
在孙女哭喊下
双方才停手
在双方亲属赶到现场后
双方又发生轻微肢体冲突
被现场民警制止
经鉴定
婆婆因损伤致多根肋骨骨折
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2020年7月22日10时许
儿媳接到民警电话通知
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法院判决
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儿媳因家庭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发后,儿媳在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由于儿媳未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双方的矛盾未得到化解,存在一定的社会危险性。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儿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动手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别因一时冲动
将自己送进牢房
也毁了一个家庭
(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法院)
来源:江西政法网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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