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5日,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报道了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延安南路一家幼儿园的保育员张某虐打2岁小孩的新闻,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之后张某被警方控制。2月23日上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领刑入狱。
监控视频显示,2020年12月1日下午1点多,幼儿园的保育员张某在午休室边看手机边照管孩子睡觉,当时罗先生的儿子安安没有睡着,于是张某走过去对孩子实施了被子盖头、扇耳光、撞击床板等虐待行为。
在各种招数都用尽后,张某直接将孩子从被窝里拽出来之后抱出了午休室。通过企业信息查询罗先生发现这家幼儿园根本没有幼儿托管的资质,之后警方将涉事老师张某控制,南明区教育局在对学生进行分流后将这家幼儿园关停。
被告人张某
2月23日上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叶犯虐待被看护人罪提起公诉,南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人表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张某对于公诉机关出示的书证物证以及指控的罪名都没有异议,开庭前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考虑到张某没有前科,此次虐打儿童属于初犯,还有自首情节,酌情可减轻处罚,综合各项证据材料后法官对案件当庭宣判。张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禁止被告人张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幼儿教育相关的职业。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服从判决不上诉。(百姓关注、贵阳长安网)
来源:贵州长安网责任编辑:马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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