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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漂移、S形行驶、变道转圈?!云南这个“车王”被判刑了

发布于:2020-9-15 11:09:27  浏览:764次

一辆小白车在道路上

逆向漂移、S形行驶、变道转圈

甚至快速冲入人行道

撞损附近车辆

……

2019年底

一条“小白车转圈圈疯狂漂移”视频

出现在不少市民的

朋友圈、微博、抖音……

这就是在建水县影响较大的

建水“头文字D”案

近日

建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视频来源:“建水警方”抖音号

庭审现场

9月8日16时10分,建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白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控辩双方就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26日晚21时许,被告人白某某因个人感情问题,借酒消愁后为发泄情绪、寻求精神刺激,驾驶其租借的白色大众轿车在建水仟晨KTV门口及建水大道上实施逆向漂移,S形行驶,变道转圈,快速冲入人行道,撞击护栏,撞损路边停放及正在行驶的车辆等一系危险动作。

民警到达现场后责令其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但被告人白某某却一度无视交通信号灯,驾车四处逃窜,直至车胎受损脱落,无法继续行驶才被迫停车,最终被抓获。经检测,白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7.1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车辆,且最高车速达88km/h。经鉴定,其行为已造成万元以上财产损失。

车辆磨损、撞击情况

当庭宣判

通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白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任意行驶,危及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公私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庭判决被告人白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目前该案正在上诉、抗诉期。

庭审直播进校园

为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此次庭审通过互联网与建水县第四中学实现法庭与教室的连接,全校1677名学生在线观看整个庭审。

庭审结束,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要尊法守法,也要有效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水县第四中学学生观看庭审

法官普法

一味追求所谓的惊险刺激,把危险行为当作耍帅、炫酷的方式,或者因情感问题,实施报复他人、自贱自残等行为,均可能触犯法律底线,从而受到法律制裁。(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云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安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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