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还有几套空置的房子,很符合你的要求,要不要陪你一起去看看?”
这位热心招租的男子是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枫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金达明。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如此招租最后却给自己招来了一间囚房。
2010年7月,金达明出任海曙区古林镇枫园社区党总支书记,面对新的岗位、新的环境,他兢兢业业、表现优异,连续三年被评为“锋领党员”。荣誉面前,人们看到了金达明开心的笑脸,却不知晓他内心的想法:“这位置年收入这么少,这可怎么让我过上体面的生活啊!”。
随着对工作特别是对社区财务制度熟悉起来,金达明的贪念终于被一串钥匙所开启。社区有关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交付房子时,必须同步交付一定面积的社区用房。在枫园社区,这类房子共有21套。根据管理办法,社区用房分为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经营用房两类,经营用房可以出租,但租金必须上交古林镇。正是在这21把钥匙上面,金达明找到了他的“致富之路”。
作为社区“一把手”,21把钥匙平日都掌握在金达明手中,从没有第二人过问,所有的租客,从最开始的接头到最后的签约,均是金达明一手操办,从没有第二人插手;上报镇政府的房屋用途,是自用、闲置还是出租,均由金达明一人交办,从没有第二人质疑;每间房向房客约定多少房租,已登记出租房的月租费向镇政府报备多少,均出自金达明一人之口,从没有第二人核对;金达明主动和租客约定,每期房租打入自己个人账户,极少部分由租客转手出纳。
通过这些方式,2016年年初,金达明第一次如愿以偿地将房租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面对金钱,在第一次作案成功的刺激下,金达明苦思冥想了“三十六计”,进一步扩大了“战果”:
“瞒天过海”:将位置偏僻的房屋出租,利用信息不对称,对上谎报房屋空置或自用,让租客将房租全数打入自己的银行卡。
“声东击西”:对已出租的房屋,借口租客需要内部装修等理由,对外声称减免了一段时间房租,实际仍向租客正常收取房租。
“偷梁换柱”:订立阴阳合约,向上报备月租费用较低的假租约,按照事实上的合约,向租客收取房租后,截留差价。
“暗度陈仓”:将个别明确不得出租的社区办公用房出租,明面上报备自用,管理使用上一切按照办公用房虚假操作。
在个人充实腰包之外,金达明还会同出纳“贴心”地为所有社区工作人员建起了“小金库”,用于发放过节红包、报销聚餐费用等。
2020年5月,海曙区纪委监委对古林镇开展巡察,终于揭开了金达明违纪违法的事实:据统计,2015年6月至2020年5月间,金达明涉嫌贪污413100元,违反工作纪律私设“小金库”共计160184元(已开支149394元)。到案后,金达明将上述金额全数上缴。2020年7月17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金达明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违法所得退还相关单位。机关算尽的金达明,用自己的案例向世人生动地阐释了什么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竹篮打水一场空。
来源:直通中纪委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