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铁窗外已经绿意盎然,遥望远方思绪万千。想到年迈的父母已经年过半百,妻子、孩子的焦急等待,我不禁哽咽着把泪水苦苦吞下。这杯人生的苦酒,为什么自己要把它酿下?”现年38岁的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案发前系贵州省毕节市某地司法所所长。以下为宋某本人,一个罪犯的自述。
我出生在乌蒙山区一个偏僻的农村,家里祖祖辈辈都以务农为生,面朝黄土背朝天。家里有兄妹四人,吃过没文化的亏,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父亲深感知识的可贵,父母最大的希望就是让我们能用功读书,走出大山。几十年如一日省吃简用,不辞辛劳的供我们读书,期许我们能有一个好前程,过更好的生活。我和兄弟姐妹也不负所望,相继学业有成,并且参加工作。2007年,我在贵州民族学院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司法行政队伍,成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2010年先后获得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先进普法工作者,除了荣誉,还有一片光明的前途。本来这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而且我又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对我而言知法犯法真不应该,走到今天这一步令我十分悔恨。
工作的日子里,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驻乡镇条件比较艰苦,生活上清贫而且单调,我的信念开始动摇了。我通过工作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只要有空就会邀在一起打牌赌博,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只认为是打发时间的休闲娱乐。然而慢慢的,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想通过赌博挣钱,来满足我内心的空虚和对物质的追求,从几百、几千到上万、几十万,在赌博的泥沼里我越陷越深,而且难以自拔。
2010年,我有了女儿,然而那时的我已经迷失了方向,我整夜不回家,头脑里都是赌钱,为此妻子、父亲和亲人们劝我,怕我做违法犯罪的事。善良的妻子独自带着娃娃,一次次的劝我、肯求我不要再赌了,为了孩子,那时我有想过不再赌了,可是高额的赌债和报有的一丝侥幸心理,使我难以回头,越陷越深,为了偿还赌债,我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开始四处找亲戚、朋友借钱,共计360余万元。我哪里还得起这笔钱。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资料图
身处高墙之中,每当夜晚,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我恨自己不争气,恨自己曾经的所做所为,悔不当初。我的行为伤害了曾经关心我、帮助过我的亲人朋友,愧对父母三十余年的养育之恩,愧对妻子孩子,愧对单位领导同事对我的信任,更对不起自己曾经付出的努力。想想朋友已经物是人非,家庭近乎破裂,父母因我而抬不起头,妻子被人指指点点,孩子因我而感到自卑。自己心头久久难以平复。我的内心深深的受到谴责,也深深的自责。我想用十二年的刑期来洗刷我的罪恶,等有一天我回归社会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偿还我欠下的债。
到贵州省平坝监狱改造以来,在监狱警官的教育和帮助下,我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让我时时刻刻牢记国家法律,也重新认识了自己。服刑生活很规律,这有利于我从根源上改掉恶习,在这里我学习规范、参加思想文化学习和劳动,渐渐的我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养成规范意识。按照罪犯考核规定,我现在已经有376分了,如果不出意外在7月份能够拿到第一个表扬。四月份警官安排我打了亲情电话,父母都希望我能改好,我不想让他们失望,我会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对他们亲口说一声:对不起,是我辜负了你们。
警钟长鸣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宋某本应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兢兢业业、廉洁奉公,然而思想上的蜕化变质,使其抛却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最终锒铛入狱。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更应该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使命,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做逾越法律之举,知法犯法者最终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十赌九诈,不赌为赢!赌博害人害己,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参与赌局,其成瘾性很有容易让人陷入其中无法自拔,必须远离!(贵州省平坝监狱)
来源:贵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