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跪在那儿给父亲守灵的时候,我妈就过来和我谈分钱的事,她直接说我父亲的遗产到底怎么分。”25岁的江苏男子周宏飞痛苦地低下了头。
这一幕发生在今年1月18日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争夺遗产案件的二审现场,原被告措辞激烈,为百万元遗产争夺不休。然而谁能想到,争执双方竟然是母子关系,这跌破眼睛的一幕,令人扼腕叹息。
01 抛夫弃子16年
1987年底,经媒人介绍,年仅18岁的张玉琴从四川省远嫁到江苏省宿迁市,与长自己5岁的宿迁市耿车镇的青年男子周家福结为夫妻。由于张玉琴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请了一些亲朋好友一起吃了顿饭,举行了一简单的仪式,就算把婚结了。结婚后,周家福夫妻与父亲周东明一起住在几间老屋里。
结婚时,周家福和张玉琴的感情还是不错的。周家福虽说文化水平不高,但十分勤快,又肯吃苦,学会了经营,操持一些废旧塑料生意,加之张玉琴协助打理,生意做得不借,不但购置了面条机,还买了一辆摩托车,这在当时的农村,是一件让人十分羡慕的事情。
更让很多人羡慕的是,3年后的1990年8月,周家福和张玉琴的女儿周婷出生,再4年后的1994年8月,他们的儿子周宏飞也来到了世上。一女一儿活泼可爱,经济条件也算富足,全家人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红红火火。
增添了两个人口,张玉琴还要带孩子,没有额外的精力帮助打理生意,家里的费用支出徒增,生意也是每况愈下,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为了让妻子和孩子生活过好,周家福硬撑了一段时间后,还是决定把生意停了,远到外地打工,做大理石加工的工作,苦劳挣钱补贴家用。
由于常年在外,一年难得回家几次,夫妻感情慢慢变淡。2000年,周宏飞6岁,一天凌晨,张玉琴带着女儿周婷离家出走。得知消息后,周家福立即从外地赶回家乡,天天背着儿子周宏飞四处打探消息,还多次赶到四川张玉琴的娘家寻找。经过一年多的苦苦寻找,仍杳无音讯,最终周家福也彻底死心了,决定自己独自抚养儿子。
“我妈离开家时,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外面欠我家的账也收回来,全部带走了,大概有2万多元。”回想起当时的情况,周宏飞内心感到十分的煎熬。之后,周家的生活一落千丈,周家福带着儿子周宏飞和父亲周东明,祖孙三人日子过得很艰难。
为了抚养儿子周宏飞,赡养父亲周东明,周家福不能外出打工,只能在当地干苦力,每天给人打杂工,一个月最多挣500块钱,经济上十分的拮据。张玉琴走后,周家福也一直没有再娶,这一晃就是16年。
02 母子对簿公堂
2016年12月29日,操劳一生的周家福因交通事故,未及和家人吩咐一句,就不幸身亡。在处理交能事故的过程中,因涉及财产继承问题,亲戚通知了周家福的女儿周婷,周婷领着母亲张玉琴回到了老家宿迁市。
张玉琴、周婷及周宏飞共同以周家福近亲属的名义参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处理。经法院调解,获赔款共计68.9万元,张玉琴、周婷、周宏飞一致认可其中的5万元为精神损害抚慰金,余下的63.9万元为周家福死亡赔偿金。
赔偿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周家福的后事也按部就班进行。可是,在葬礼上却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我跪在那儿给父亲守灵的时候,我妈就过来和我谈分钱的事,她直接说钱怎么分,要不要给你姐买套房子?要不要给我点钱?”周宏飞事后回忆称,他当时没有拒绝。
巧的是,在周家福的后事办完后不久,几间老屋就被拆迁,获得了拆迁款及搬迁奖励合计近37万元,后来母亲张玉琴又找他谈过一次,要求将拆迁款拿出来,连同赔偿款一起参与分配,自己这边要分得七八十万元的样子。
由于张玉琴的开价太高,周宏飞根本无法接受,就一口回绝了母亲张玉琴的要求。可是,让周宏飞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17年5月,他却突然接到了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状及传票,而将他告上法庭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母亲张玉琴和姐姐周婷。
张玉琴和周婷起诉周宏飞,要求分割周家福的遗产,房屋拆迁款及搬迁奖励、周家福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要分77.5万元。
一家人闹到法庭上,便恩断义绝。双方围绕张玉琴与周家福是否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及张玉琴、周婷、周宏飞就周家福遗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如何进行分配等焦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为了支持自己的诉求,周宏飞委托律师,就母亲张玉琴这16年的失踪之迷进行调查,终于还原了张玉琴抛夫弃子的真相:张玉琴离家出走后,带着女儿周婷辗转来到安徽省涡阳县,与当地一名男子共同生活,又共同生育三个子女,男子与周婷以父女相称。
03 狠心代价有几何
宿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因周家福生前未留有遗嘱,其遗产应由其继承人继承。张玉琴、周婷、周宏飞虽然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张玉琴、周婷自2000年离开宿迁至今,已经与周家福分开生活长达16年之久,张玉琴作为周家福的妻子亦未能尽到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
而周宏飞自小与周家福共同生活,其生活紧密程度远远高于张玉琴、周婷,周家福的意外死亡对周宏飞的打击理应更大,故在分配遗产、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周宏飞可以多分。综上因素考虑,酌定张玉琴分得20%,周婷分得30%,周宏飞分得50%。
据此,宿城区法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周宏飞给付张玉琴拆迁款8万元、给付周婷拆迁款10万元;就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张玉琴应分得13万余元,周婷应分得20万余元,周宏飞应分得34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周宏飞不服,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
宿迁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玉琴在与周家福共同生活13年之后,就带着周婷离家出走16年之久,直至周家福去世才回来,周家福则独自抚养周宏飞直至其成年。张玉琴作为周家福的妻子,周宏飞的母亲,对周家福未有尽到任何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对周宏飞也未尽任何抚养照顾义务,对家庭更无任何贡献。
而且,张玉琴在离家期间还与他人长期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该行为给其家庭、给周家福和周宏飞精神上造成严重的伤害。同时,在张玉琴回来后不久,即因财产分割问题与周宏飞产生纠纷,由此可见,张玉琴回来的目的并非为了与其他家庭成员团聚和履行家庭义务。因此,张玉琴上述行为具有遗弃被继承人及家庭的情形,且时间长达16年之久,故综合考虑以上相关情节,张玉琴无权继承周家福的遗产。
关于死亡赔偿金,其实质是对受害人收入损失的赔偿,所以对周家福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应当参照遗产继承进行分配。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系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上痛苦的补偿。张玉琴与周家福因事实婚姻组成的家庭因其离家出走而导致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因此,周家福的死亡并不会给张玉琴精神上造成痛苦,所以张玉琴不应分得该笔款项。
对于周婷,其作为周家福与张玉琴之女,是周家福的法定继承人,其在年幼时被其母亲张玉琴带离家庭,未能与周家福共同生活,主观上并无过错。但是,鉴于周婷在其成年后与其家庭仍有联系情况下也未能对其家庭、对其父亲和弟弟尽到陪伴照顾义务,应当适当降低其遗产继承比例。
本院酌定其与周宏飞按照2:8的比例分割周家福的遗产。但是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周婷长期未与周家福共同生活,其与周家福在感情上已经疏远,生活上更无任何依赖,周家福的死亡不会给周婷精神上造成太大的痛苦,而周宏飞则一直与周家福相依为命,周家福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对周宏飞精神上的打击程度可想而知,故本院认定该笔款项归周宏飞个人所有。
一审判决对张玉琴、周婷、周宏飞的遗产分割比例酌定为2:3:5不当,应当予以纠正,但周宏飞主张周婷仅应按照10%的比例分割遗产,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一审判决实体处理有误,应予改判。
2019年1月18日,宿迁市中级法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并判决周宏飞给付周婷拆迁补偿款3万元;就死亡赔偿金,周宏飞应分得51万元,周婷应分得1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归周宏飞所有。张玉琴请求参与遗产分配的诉讼请求则全部被驳回。(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丨陈录宁肖玲燕 设计丨刘岩
文|江中帆李二朋
来源:方圆杂志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陈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