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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瓶“茅台”、26瓶“干红”只要1300元?检察官:有猫腻!

发布于:2019-8-21 17:36:00  浏览:783次

10瓶“茅台”、26瓶“干红”,总共只卖1300元。这样不正常的价格到底藏有什么样的秘密?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将阳某批准逮捕,从而揭开了他通过微信卖“茅台”“干红”的真相。

犯罪嫌疑人阳某于2018年4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满释放后,阳某并没有断了毒瘾,除了自己吸食、邀请朋友一起吸食外,他还做起了“以贩养吸”的生意。

2019年4月的一天,一个陈姓男子通过微信找到了阳某:“我要10瓶‘茅台’、26瓶‘干红’,等下来拿。”之后,陈姓男子通过微信转给了阳某1300元。像这样,阳某多次将“茅台”“干红”卖给他人,然后通过微信收取了费用。

5月26日,阳某在位于长沙县安置区的出租房内和他人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到案后的阳某供述了自己吸食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

公安机关将阳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移送长沙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承办检察官敏锐发现之前办理的陈某贩卖毒品案中,陈某供述上线“老杨”和该案中阳某可能是同一人。检察官立即与公安民警沟通,要求迅速调取阳某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微信聊天等相关书证,查明阳某贩卖毒品的事实。

果不其然,阳某与陈某有大量资金往来,而交易的内容就是“茅台”“干红”。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结合毒品案件办理经验和阳某的吸毒情况,一致推断10瓶“茅台”、26瓶“干红”是指10克冰毒和26粒红色麻古,这基本符合毒品市场交易价格。沿着这条思路,检察官建议办案民警再次讯问陈某,果然阳某向其多次贩卖毒品的事实得到了一一印证。

近日,长沙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阳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责任编辑:付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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