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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背后,揭秘上亿元网络电信诈骗案套路

发布于:2019-7-17 9:36:00  浏览:1080次

  湖南省绥宁县公安局近期侦破一起涉案上亿元的特大网络电信诈骗案,受害者遍及全国各地数十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冻结涉案资金3100余万元。记者调查发现,该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构建虚拟投资平台,用话术诱导股民在虚拟股票盘上进行“买卖”,牟取巨额利益。

  以“内幕消息”为噱头,嫌犯一天打上千个电话寻找目标

  2019年初,38岁的绥宁人刘怡(化名)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可推荐能快速挣钱的股票。刚刚炒股没多久的她信以为真,加入一个微信群,并按照一名“老师”的指示,在一家公司的平台开设“账户”,分批转入15万余元。

  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个账户并不是真实的股票账户,显示在账面上的资金仅是一个数字。在第一次顺利提取5万余元后,她所购买的“股票”迅速被虚拟平台强行平仓,“老师”再也联系不上,损失近10万元。

  刘怡意识到可能遭遇了诈骗,于是报警。警方初步调查发现,像刘怡这样的受害者有1000多人。这一诈骗团伙分工明确,以股民为主要目标,以“内幕消息”“推荐好股”“筹资操盘”等为噱头,利用虚拟股票平台诱导股民投入大量资金实施诈骗。

  据调查,这一团伙中有“客服人员”约20名,每天逐一拨打“客户”电话。这些电话或是从网上找来的,或是购买个人信息获得的。“客服人员”以广撒网的方式寻找诈骗目标。

  犯罪嫌疑人范某供述,每名“客服人员”每个月至少要完成将100人拉进微信群的目标,否则就会被开除。“100人是底线考核目标,超过100人的部分,每拉1人奖励5元。”曾当过“客服人员”的犯罪嫌疑人黄某供述,他每天至少要打1000个电话。

  绥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唐彬介绍,这一团伙中有负责管理下线人员的“老板”,有负责组织诱骗股民加入微信群的“客户经理”,有对虚拟股票平台进行操作的“技术人员”,有对受害者资金进行转移的“财务人员”……各自分工明确,互不透露消息。

  基本套路:“老师”荐股——托儿叫好——给甜头诱入——割韭菜

  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每天会将新加微信的股民集中建微信群,各自扮演不同角色,推荐股票或是诱导投资。基本套路如下:

  ——“老师”荐股,开直播“高谈阔论”。每个微信群里都有一个特殊人物,被称为“老师”。“老师”负责推荐股票,或是引导受害者进入在线网站听炒股讲座。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老师”往往打着“跟高手操作快速获利”的旗号,尽可能地表现专业,让受害者信赖。他们有时还谎称是证券公司负责人的亲戚,掌握股票内幕信息,诱导受害者大额投资。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老师”能从诈骗团伙中获得高额分成,其中有一名“老师”一周所获分成就高达16万元。

  ——扮“托儿”叫好,鼓吹受益。黄某等人供述,他们每个人负责多个微信群,每天从网络上搜集股票信息进行发布。他们另一个重要任务则是扮演“托儿”,接受“老板”或“老师”下达的指令,在群里为“老师”的授课叫好,或者吹捧“老师”推荐的股票使其赢利不少。

  23岁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供述,他被团伙分配了4个微信号,在微信群里不停地切换身份当“托儿”,让受害者误以为有不少人都赢利了。诈骗团伙每周还会召开营销形势分析会,统一口径对入群股民灌输信息。

  ——先给甜头,诱导大额投资再收割。办案民警介绍,这一团伙构建了多个虚拟的股票平台,取名与正规证券公司平台相似,并用P图等方式模仿大盘走势,谎称是一些证券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平台,诱导受害者在这些平台上开户和投入资金。实际上,这些所谓的股票平台,只是诈骗分子开设的虚拟盘。

  一名办案民警说,诈骗分子最初先让受害者尝到一点甜头,随后将其投入的大额资金转入诈骗团伙的银行账户上。在“收割后期”,这些“老师”诱导股民采取配资杠杆的方式投入巨资,等股票下跌就强行平仓,令受害人账面资金大幅缩水。

  “受害人投入虚假平台的钱,看上去是购买与市场名称、走势一致的股票,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进入正规股票市场。”绥宁县公安局反电诈专干黄少军说,当受害者想提取资金时,诈骗团伙就设置诸如“平台出了网络问题”等障碍,并直接失联。

  专家建议严厉打击身份证、手机号码、微信号等买卖行为

  在这一案件中,股民普遍损失超10万元。唐彬说,犯罪嫌疑人通过专家讲解、挑动攀比、扮“托儿”吹捧等手段对股民进行诱骗。

  此外,记者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方式强化股民“股市不规范”“有操作空间”的认识,将所谓“内幕消息”与真实新闻混杂在一起集中轰炸、灌输。

  黄少军提醒,股民在投资之前应尽量从多渠道确认平台属地、性质、资金流向、过往历史等,切勿轻信他人推荐的平台,资金不能轻易汇入、转账至私人或其他非证券公司账户。

  据警方介绍,由于诈骗者所使用的诈骗工具,如电话号码、微信号、银行卡等多为网络购买或网下非法购买,并且频繁更换,侦查机关难以直接锁定嫌犯。同时,这一案件构建的虚拟炒股平台具有高度欺骗性,不少股民损失大额资金后,仍以为是“炒股失利”,未及时报案致使警方不能及时、全面掌握案件证据。

  专家认为,防范、打击此类网络电信诈骗,需电信运营商、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有关部门要对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码、微信号等买卖行为和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平台严厉打击;同时,对涉嫌诈骗的公司、网络平台在信息传送、资金往来上进行实时监管,防止资金和人员出逃。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叶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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