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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骗走了我的买房钱?

发布于:2019-6-3 17:46:00  浏览:776次

我的“师父”告诉我,在铁证面前拒不认罪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真冤,可能真的抓错了人;另一种是无赖,主观恶性太大,放出来就是危害社会。

步步小心却仍被骗50万

“你持有的房产证系伪造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法应予收缴。”当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该鉴定结果告知小李时,他才不得不相信自己被王某骗了。房子的产权人是王某的嫂子,王某根本没有房屋的处置权。

嫌疑人王某系小李的租客,从2017年初就开始拖欠小李的房租,并以生活困难为由多次向小李借钱。2017年6月,王某找到小李,说:

“我手头真的没钱,所以想把家里的房子卖了,除了自己用的,正好也能把欠你的钱还了。别人都给180万,你要的话160万卖给你。”

小李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先问了一连串问题,比如房产在谁名下?有无纠纷?为什么便宜卖?

王某说房子在他父亲名下,但父亲已经80多岁,所以早早就写好了授权书将房子交他处置。便宜卖给小李是为了感谢小李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帮助。

小李看完王某拿来的授权书和房产证后并未轻信,而是让王某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在中介、王某、王某父亲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小李与王某父亲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当场支付了50万元定金到王某父亲的账户,余款过户后支付。

过了一段时间,王某一直没联系小李商量后续过户的事,小李察觉有些不对劲。当他再联系王某时,发现王某早已搬离住处,逃之夭夭,小李这才赶紧报警。

究竟谁是诈骗犯?

从被抓之后,王某就否认犯罪,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净。他称卖房是父亲决定的,自己根本不知情,不知道房子是谁的,也不知道假房本是谁的,没找过中介,不知道取什么钱。

而王某的父亲因年迈多病,口齿不清,当时已无法配合民警的调查。

究竟是谁实施了犯罪?案件陷入了僵局。

检察官通过对证据细致审查,认为小李和中介言辞可以印证,都称是王某主动跟中介称要将房子卖给小李,并提供了房产证和授权书。签约当天中介还进行了录像,录像里王某指示年迈的父亲在合同上签字,后期调取的取款录像里也显示是王某和父亲一起取了钱。王某的妻子和兄弟也都作证称,王某早就知道房子不在其父亲名下,为了争房还去法院打过官司。反而王某对父亲是如何认识小李、签约和取钱时为何在现场等问题都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虽然王父的参与程度尚需调查,但王某主导实施诈骗行为的证据已足够确实、充分。

谎话说多了连自己都信了

自被抓之后,王某就开始喊冤,说自己没有做过坏事,求检察官一定要还自己清白。



庭上,在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面前,王某继续向法官辩称自己无辜、冤枉,从来没有欠小李钱,不知道小李为什么要陷害他,且把事情都推到了父亲身上(此时其父亲已经去世)。

王某的辩解彻底激怒了小李,“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人,我当初瞎了眼才会帮他,同意公诉人的一切指控,希望他退钱,刑事处罚该怎么判怎么判!”

王某劣迹斑斑,15岁时强奸幼女被少年管教,后又多次盗窃被劳教和判刑,不认罪、不退赃,律师也仅表示“对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不持异议”。

最终,王某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其不服提出上诉,上级法院维持原判。

庭审后,一名陪审员说:“要不是听了整个庭审经过,知道有这么多证据,否则只听王某一直喊冤,还真以为他有多大的冤情。这估计就是谎话说多了,他自己都信了。”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同样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王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文字:杨欣媛)


来源:通州检察 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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