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老板给小31岁“情人”买豪车貂皮,妻子起诉索还60万,法院这样判……

发布于:2019-1-3 16:53:00  浏览:1073次
  辽宁省大连市一公司老板瞒着妻子,送给比他小31岁的“情人”豪车、貂皮等财物,妻子发现后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法院判决老板“情人”返还59万元。
  老板送给“情人”数十万元财物 
  2006年,54岁的苗先生和妻子马某登记结婚。 
  2014年年底,苗先生的公司举办年会,31岁的曲女士到年会上演出,从而与已经62岁的苗先生相识,此后一段时间,两人一直保持婚外情关系。 
  其间,苗先生瞒着妻子,先后给曲女士购买了一辆48万元的轿车,还交了5万元的购车税。买车时由于资金不足,苗先生还向他人借了30万元,并约定给付5万元利息。 
  此外,苗先生还给曲女士花2万元买了貂皮,曲女士母亲过生日买了1万多元项链,曲女士父亲过生日买了2000元手机,帮曲女士还给弟弟4万元,平时还给曲女士一些零花钱。曲女士承认,苗先生一共在她身上花了65万余元。 
  之后,苗先生和曲女士分手,苗先生还到公安机关报案,称曲女士诈骗。
  赠与无效 “情人”需返还59万元 
  马女士知道此事后,认为两人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将曲女士和丈夫苗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确认苗先生赠与曲女士的60万元行为无效,要求曲女士返还6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曲女士和苗先生年龄相差悬殊,曲女士明知道苗先生有配偶而以情人身份与之交往,并向苗先生索要汽车、貂皮等钱物,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主观上并非出自善意。 
  在无确实证据证明苗先生非法挪用公司资金的前提下,可视为苗先生账户中的钱款,属于夫妻一方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苗先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无效,曲女士应当返还当时购买车辆、貂皮等物品的对价。 
  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苗先生向曲女士59万元的赠与行为无效;曲女士返还马女士59万元;驳回马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记者佟亮)



来源:半岛晨报  责任编辑:彭绮琴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