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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给公司采购,中4888元红包!钱究竟该归谁?

发布于:2018-8-7 15:29:00  浏览:880次
  8月1日,湖北省武汉一服装厂员工小张在帮公司采购时,意外获得了支付宝4888元的余额宝红包大奖,本来以为是天降喜事,没想到小张老板知道后咬定奖金属于公司,还要求从小张的工资中扣掉红包的金额。
  小张一个月工资是3500元,如果要抵扣掉红包,那意味着小张辛苦一个月一分钱都拿不到。
  事情发生后,小张觉得很委屈:“钱是自己中的,为什么要交给公司?”他在武汉十九楼论坛发帖寻求意见,引发网友热议。
  支付宝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张的中奖是8月1日-8月8日的支付宝城市周活动。中奖是随机的,不会根据付款的频率和付款金额来决定。而且小张中奖并非罕见,截至昨日下午17时,有人陆续中888元、4888元支付宝红包,其中还有人中了8888元的支付宝花呗红包。
  有人觉得支付宝账号是小张自己的,付款中了奖,是他自己运气好,所以钱属于他。但也有网友说小张付款花的是公司的钱,中的红包理应还给公司。甚至还有疑似法律专业的网友在帖中就奖金的归属权展开了专业的争论。
  有很多网友重点跑偏,一溜的留言全是“又是一个朋友圈不分组的”“为什么发消息前不屏蔽领导?”“这种一定要连同事也要屏蔽掉”。
  还有网友表示,小何遇见这种事情,就应该闷头发大财,不要随便发在朋友圈里炫耀,谁也不知道在钱财面前,人性能经得起怎样的考验。
  还有人提出,碰到这么抠的老板,为什么不辞职?但小何在采访中说,不是自己不想辞,是现在工作不好找,自己也不打算走,扣了就扣了吧。
  但北京一家事务所的律师刘婷婷却觉得小张可以再争取一下。刘婷婷根据多位律师的观点初步判断,小张中的支付宝红包可以属于个人。
  “首先,这个账号是小张自己的,再一个,支付宝中奖不是必然的,存在偶然性”,所以小张还有和老板争取的余地。但由于当前还没有针对支付宝红包归属的相关法规,红包属于谁确实存在争议。
  那么对于这件事律师、专家也各有自己的看法
  对于红包的归属,有媒体采访到了从事财务工作十几年的方女士,方女士说,财务流程没有关于红包的处置规定。而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张世琳律师也表示,红包归属目前没有相关规定,但是老板无权因红包归属问题扣发员工工资。
  北京镇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仲哲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李仲哲认为,小张的采购属于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由公司承担,而这里所说的后果就包括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孳息。
  同时,小张与支付宝之间是一层独立于公司之外的单独法律关系,小张与公司之间又是一个新的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因此,如果这次交易是亏损的,小张肯定是要找公司来解决,那么现在赚钱了,收益自然也应该归公司所有。
  但是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如果员工因为帮公司采购而获得卖家给的奖励,那么奖金是基于买卖行为,所以应该归公司;但如果是因为支付方式获奖,这个应该归账务所有人。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也认为,奖金应该归员工个人所有。赵占领说,如果这个红包来自于商家的有奖销售,由于小张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那么红包就应该归公司所有。
  “但是,在这次购买行为中,员工是以个人的账户去购买商品的,此时小张与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关系,那么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是作为消费者的小张和供货的商家,而支付宝的红包是奖励给消费者的,因此红包应该归员工个人所有。”
  你觉得钱应该属于谁?对此你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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