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枫桥经验”在四川的全新继承和发展
“公调对接”调出一方平安
四川法制报(记者 蒋京洲)“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是上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首创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法。55年来,“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在四川省,“服务不缺位、纠纷不激化、问题不出所、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矛盾就地化解精神实质的生动实践。2016年10月以来,四川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民生警务,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员入驻公安派出所——即“公调对接”。通过人民调解员入驻公安派出所,就近处理当地矛盾纠纷,将矛盾发现在源头,化解在源头,“公调对接”成为“枫桥经验”四川实践的继承和发展。目前,“公调对接”在四川省实施逾一年半,已经基本实现城区公安派出所的全覆盖,涌现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经验和实践案例,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中发挥了明显效用。本报记者就这些经验和案例进行梳理,聚焦四川省“公调对接”的发展路径和工作成效。
便民 一站服务,基层矛盾就地解决6月15日,全省推进“公调对接”机制建设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培训会在宜宾召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多元化解办主任杨勇在会上指出,“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的目标追求,也是“公调对接”的目标追求。要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目标,就必须夯实基层基础,做实日常工作。因此,如何更进一步贴近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难题,成了在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公调对接”中首要解决的问题。群众跑断腿都见不着办事人员,化解基层矛盾也就无从谈起。记者发现,我省许多市州都通过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力图解决这一痛点。江安县的繁华商业大街上,江安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紧邻着各类店铺。中心内,除设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个指导中心外,还设有群众工作中心、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家事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法学会疑难纠纷“巡诊”中心5个分中心,让来访群众的各类矛盾能够“一站式”调处,减少群众办事负担,将基层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无独有偶,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也在“公调对接”开展中,着力解决便民难题。双流区建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联调中心”集成公安交警、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理赔、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群众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在中心内自主选择调解形式,实现案件处理简约化,在联调中心就可完成咨询、调解、诉讼、理赔等各环节,实现了民生服务便民化,切实促进矛盾“一站式”解决。
靠民 发动群众,多元力量保障队伍“枫桥经验”的方法实质,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来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杨勇指出,充分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是“枫桥经验”的力量源泉,也是“公调对接”的力量源泉。那么,怎样选择解决问题的人?有什么好处?在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派出所明威警务室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水哥”就是一个生动的答案。“水哥”名叫汪顺全,曾在村干部、派出所协警岗位上干了38年。因为对村里情况十分熟悉,群众也愿意和他打交道,“水哥”往往能够听到群众的“真心话”。2017年的一天,电力部门在排查隐患时,损坏了老王家的橡树。老王当场提出了万元赔偿。“水哥”到老王家坐下后,老王才说出了真心话,其实自己也清楚一棵树补不了那么多钱,电力部门态度不好,让自己觉得心里不舒服。最后,在“水哥”的协调下,电力部门郑重向老王道了歉,老王也爽快地接受了800元赔偿。“‘水哥’不‘水’”,村里人对汪顺全是认可的。而在绵阳市涪城区,一支熟悉辖区情况、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生活阅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队伍也活跃在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的第一线。这支队伍是依照“本地、就近”的思路,通过司法局考核认证合格后认证注册、持证上岗的。他们与派出所值班组捆绑运行,24小时随班作业,确保驻所调解工作无缝联勤。杨勇表示,要注重从“五老”、新乡贤、网格员、“红袖套”、平安志愿者中推选和聘用驻所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已有820个公安派出所进驻了人民调解员,基本实现了城区公安派出所全覆盖,并提前完成160余个任务量大的重点乡镇公安派出所的入驻,共进驻专职人民调解员830人,兼职调解员2112人。
为民 案件分流,释放警力提升质效“有困难找警察”,早已深入人心。这体现出人民警察保一方平安,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的宗旨,但是“有警必接”的特点,也造成了公安“大兜底”困局,束缚了基层警务人员的手脚。“城区公安派出所在每天接处警中,有60%为民事纠纷或可以调处的治安纠纷。”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局长刘拯告诉记者,以往,都要民警来处理,耗费了民警大量时间和精力,导致办案质量和力度减弱,破案打击质量也不高。“公调对接”工作开展后,大量非警务警情类纠纷分流到人民调解,极大地减轻了基层公安派出所负担,有效释放了警力。在绵阳市,通过市司法局派驻的人民调解组织覆盖了全市70%的公安派出所,2017年全年共受理矛盾纠纷6925件,成功调处6835件,调解成功率达98.7%。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朝宽对此指出,将人民调解室设在公安派出所,搭建“公调对接”工作平台,能够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通过“公调对接”,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公安派出所,在释放基层警力的同时,各类小矛盾、小纠纷的调处成功率明显提高。一组统计数据可以说明:自2017年4月以来,全省公安派出所通过“公调对接”委托和移交纠纷数2.71万余件,人民调解员调解结案数2.5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4.8%。
刚柔 依法调解,增强群众法治信仰“一次矛盾调解就是一次普法过程。”平昌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驻所人民调解员告诉记者,在派出所里进行调解,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公开、公道、公正贯穿到每一个环节,把平等、自愿、及时落实到每一件纠纷中。今年3月,一对情侣因琐事发生纠纷,女方向男方索要10万元“青春费”,男方不允还殴打女方。西城派出所接警后,案件转到调委会处理,人民调解员从法律、政策、道德多角度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指出10万元“青春费”并无法律依据。最后,双方和解,男方赔偿女方医药费800元,两人和平分手。而在绵阳市,通过“公调对接”,刚性执法和柔性治理有机统一。调解中,人民调解员全程以案释法,法理情相互融合,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春风化雨”的柔性治理作用。“法治是‘枫桥经验’的生命线,也是‘公调对接’的生命线。”杨勇指出,不建立在法治土壤上的任何典型、任何经验,都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分清是非、划明责任,依法、依情、依理调解,努力实现法、理、情、德、利的有机统一,绝不允许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和稀泥”。要把调处一件矛盾纠纷当作开办一次法治课堂,起到调处化解一件纠纷、教育引导一片群众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奠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群众基础。
联动 部门配合,公信叠加促进治理“做好‘公调对接’,不能单打独斗。”刘朝宽指出,既需要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联动,更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协调配合。”在四川省“公调对接”基层实践中,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支持已成常态。一名人民调解员告诉记者,“现在调解有公安民警作为后盾,在工作中更有底气、更有安全感。”当事人也认为,由于调解场所就设在派出所,公安、街道和调解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调解过程也更加透明化,调解结果令人信服。射洪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县司法局每季度都要同县公安局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特点,梳理研究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和措施。而在基层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之间,每月都要召开一次例会。部门协调联动将如何更进一步?刘朝宽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推动“公调对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将“公调对接”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努力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为“公调对接”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来源:四川法制报 责任编辑:赵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