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向绿水青山倾倒万余吨垃圾 2名主犯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发布于:2018-3-5 15:48:11  浏览:946次
  常山地处浙江“母亲河”钱塘江的源头,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近年来,绿水青山成为了常山最好的名片。为守护绿水青山,常山县检察院重拳出击,先后对富阳造纸废渣跨境倾倒污染环境系列案件的10余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2月6日,首批6名从犯已被判处刑罚。3月1日上午,经常山法院开庭审理,2名主犯宋某某、范某某均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根据指控,宋某某等人为节约成本等原因,先后将13000余吨工业垃圾倒往常山的角角落落,在明知执法部门介入的情况下,仍不收手,气焰嚣张。范某某明知自己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却为了蝇头小利,积极为宋某某等人提供帮助。这伙人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巨额的公私财产损失,更极大损害了常山的生态环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某某、范某某污染环境罪名成立。虽然宋某某归案后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且有立功表现,但因其系主犯,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范某某被法院撤销原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刑期2年6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通讯员 郑勤 林菲  编辑:徐凌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