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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入驻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这样的监督在浙江是首创

发布于:2018-3-28 14:24:00  浏览:847次
  “以后,我们对涉案财物处置的监督将更加直接和有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丁海英说。3月23日,杭州市上城区成立公检法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并同时成立上城区检察院派驻该中心的检察室。入驻首日,检察官就对管理中心仓库进行了巡查。
  涉案财物处置涉及不同诉讼领域、不同执法司法环节。长期以来,涉案财物查封、扣押以及保管、返还、移送等环节存在执法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当事人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为促进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杭州市上城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区公安分局管理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全区刑事案件的涉案物品都将在这里统一保管、规范处置。同时,为全面加强对涉案财物处置管理的监督制约,增进执法透明度,上城区检察院以派驻检察室的方式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管理情况开展法律监督。目前这一举措在全省尚属首创。上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青认为,派驻检察室的成立,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有助于促进理念转变,杜绝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现象。
  据悉,派驻检察官将重点对是否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财物,是否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查封、扣押财物程序是否规范,涉案财物来源、流转及处置信息是否全面录入和更新,是否存在办案人员或涉案财物管理人员擅自使用、处置涉案财物情况等开展监督。监督方式包括定期现场巡查、登录公安办案系统抽查、专项监督等。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将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一类问题通报等手段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纠正改进。(通讯员 尚剑)



来源:平安浙江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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