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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别人在我店里摆游戏机,怎么就犯法了? - 摆的是赌博机!

发布于:2018-1-8 16:01:14  浏览:1129次
  “我只是应他们的请求,让他们在我的超市里摆放游戏机,怎么就犯法了呢?”叶某某万万没想到,仅仅是因为允许他人于两个半月时间内,在自己开设的超市里摆放一台游戏机,自己就将面临刑事处罚,涉嫌的罪名是开设赌场罪。
  这起案件于近日由慈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人员多达24人,均不同程度地在自己或他人经营的超市、商店或者是棋牌室里摆放老虎机、水果机、捕鱼机等具备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供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其中,21名被告人应他人请求在自家超市、商店或者棋牌室里摆放游戏机,并负责对摆放在自家店里的游戏机进行日常管理,按约定收取赢利分成,获利5000元至10000元不等。叶某某正是其中之一。
  检察官提醒: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的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供他人使用,违法所得达5000元以上即构成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通讯员 徐国荣  编辑: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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