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院组织开展执行会战
12月25日,冬日的早晨,天气寒冷。在浙江温州鹿城法院执行事务中心,25名来自平阳某大酒店的员工心中却充满“暖意”,因为他们领到了被拖欠两年、合计约70万元的工资。工人们本以为酒店的经营者下落不明,讨薪无望,但法院事后灵活查封了该酒店,将酒店机器设备进行了司法拍卖,使工人们的工资得到优先保障。
执行路上从不缺动人的故事。盛夏,当我们享受空调、西瓜、WIFI,执行干警们却在室外挥汗如雨地进行着“夏日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寒冬,我们留恋着被窝的温暖,干警已经投入到热火朝天的“冬日融冰”执行行动中。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这一年,在浙江高级法院部署开展的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擂台赛”活动中,全省各级法院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为指引,只要执行“顽疾”不破,便“战鼓”不息。
法院联合出动
围剿“大会战”战果喜人
12月20日上午9点,20余辆警车从宁波市中级法院出发,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第一站,宁波中院与江北、北仑、镇海法院的5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了位于江北区一个占地面积6900平方米的二手车市场。
这个地块最初由浙江某船舶设备公司租用,之后由另一家公司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占地使用。早在2015年9月,江北法院就作出判决,要求该船舶设备公司限期搬离,但该公司一直未腾退。直到干警清场前,市场里还有6500平方米房屋、40余户经营户,停放着上百辆汽车。
四家法院的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后,分工明确——安保组先在腾退现场的门口设置警戒线;实施组挨户劝退场地内的经营户,逐一关闭店门、张贴封条,并联系车主或经营户,将车辆开出该地块;后勤保障组安排人员封闭大门,预留仅供一辆车进出的出入口,以便清退车辆。
最终,全部经营户或离开了该地,或承诺限期搬走。现场的遗留车辆也被全部清退,清场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冲突。
为期三个月的宁波两级法院“执行利剑”集中执行大会战,由此正式拉开序幕。当天,鄞州法院顺利对鄞州区某村的两处租赁土地实施了强制腾退;奉化法院对一套已完成司法拍卖的房屋进行清场,并向买受人现场交付;余姚法院前往一起金融借款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家中,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夫妇,并促使其与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017年,全省各级法院抓住执行黄金期,因案制宜,适时组织开展了一场又一场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集中执行行动。
其中,瑞安法院开展的“暖冬初心”行动,尝试了以直播形式进行执行,有网友在互动平台留言:“如果我的男朋友是执行法官的话,我感觉会哭的,能不能准时下班回家都说不准。”
这些声势浩大的执行“大会战”,既对老赖形成了全面“围剿”态势,又营造了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倡导建立诚信社会的良好法治氛围。
法官见招拆招
送给老赖各种“私人订制”
“靠边,你被限驾了!”
12月初,在遂昌县北界镇公安检查站,遂昌县法院与遂昌县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了一场特殊的行动,专门查找被限制驾驶小型汽车的失信被执行人。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联合整治行动运用了法院新开发的“限驾令”APP。工作人员通过扫描驾驶员的身份证或驾驶证,与APP数据库的现有数据进行实时比对,就能立即找出被限驾的失信被执行人,整个过程仅耗时10秒钟。
当天,欠款5万余元的失信被执行人吴某,开着豪车被当场查控。随后,法官将吴某和豪车一并带回法院处理。迫于压力,吴某偿还了全部欠款。
借钱时各种讨好,赖账时花样百出,为了识破老赖的“障眼法”,执行法官们积极转变思路,创新方式方法,“见招拆招”。
其中,三门法院联合当地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对老赖“私人订制”了一款特殊彩铃——当有人拨打“老赖”手机时,接通后会先有一声警笛,之后会听到一段语音:“你所拨打电话的机主已经被三门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措施推出第二天,被执行人黎某就因“受不了失信彩铃,觉得太丢人”,委托哥哥帮他一次性缴清了5000元执行款。
执行中,有一种无奈叫“执行不能”,为此,浙江法院也是动足了脑筋。12月26日,“执行不能”首个援助险种在宁波落地。宁波市中院与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签订司法援助保险合同,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以宁波中院为投保人,以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依据生效判决确定的人身损害陪偿金未执行到位部分,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最多可获赔8万元。
如今,“一张嘴、两条腿”的传统执行方式已经远去,向信息化要效率,向互联网要速度,执行工作搭载着科技力量驶入“快车道”。
以往,对执行法官来说,不动产司法处置因为受限于不动产资源信息共享的局限性,查询工作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约。岱山法院在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网络专线,今年11月成功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在高亭镇有一处房产,该院工作人员便第一时间对房产予以查封,之后将对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承办法官由衷地感叹:“利用‘互联网+’,法院查人找物的速度大大提高了。”
社会各方参与
多元化社会化执行格局已形成
前不久,永康市拘留所处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被执行人郦某甲因拒绝赡养父母而被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
76岁的郦某某和应某某夫妇有三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大儿子郦某甲也已经年过五十。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住在养老院,日常生活护理费用成了个大问题。
去年,应某某因病住院花去1.3万余元,三个儿子却不愿支付赡养费与医疗费。于是,老人将儿子们都告到了永康法院。案子判决后,二儿子、三儿子都依照生效判决履行了义务,唯独大儿子郦某甲拒不履行。
郦某甲送拘后,拘留所民警一方面对郦某甲进行了谈话,了解他的生活工作情况以及家庭纠纷情况;另一方面,永康法院的法官多次来到拘留所,与民警共同探讨郦某甲的转化教育方案,对其进行开导教育。
在拘留所举行的一次法律讲座上,永康市优秀律师、浙江雷欧律师事务所律师俞红霞,讲授了一堂《赡养VS诚信》专题讲座。俞红霞通过详实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法律层面阐述了子女应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互动中,郦某甲深受触动,最终被成功教育转化。事后,在永康市拘留所矛盾化解中心,在民警、法官、调解员的见证下,郦某甲与父母达成和解协议,表示以后尽孝赡养父母,并当场支付1.96万元的执行款项。法院则提前解除了郦某甲的司法拘留措施。
郦某甲的案例,是“院所合作”机制有效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为了有效解决执行难,今年7月,省高院与省公安厅启动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据悉,该机制开展四个月以来,全省共有124件案件被实质化解,在案结事了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执行工作,靠法院的单打独斗无法完成。如今,浙江法院与公安、工商、房管、国土、交通、金融、证券等部门建立联动执行长效机制,形成了多元化、社会化执行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在全省各级法院的努力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显著。1至11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数49.98万件,同比上升21.56%;实际执行率69.02%,同比上升25.71%;标的到位率62.59%,同比上升22.1%。
省高院副院长徐杰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最终落脚点在一句话上,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换言之,是否完成任务,最终还是要由广大人民群众来评判。(记者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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