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月25日
地点:瑞安法院
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王某已经是一名准大学毕业生,有着大好前程。可如今,她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
2017年5月23日,瑞安市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张某称,老同学王某利用她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从中骗取了好几万元。
“2016年6月底,我的初中同学王某突然在QQ上联系我,让我帮她做校园分期贷给她冲业务量。”张某说,她本来也想拒绝的,但王某号称工作内容很简单,就跟刷单类似,而且每单成功后会给一定佣金,张某想着是老同学,应该没什么问题,就帮她了。
这一帮就帮出了大问题。据张某说,王某先是让她去新开一张工商银行卡,把手机号码、工商银行卡号、网银密码、父母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给她。然后,王某再帮张某办理工商银行的大学生贷款,张某把收到的银行短信验证码和贷到的4800元钱都转给王某,王某再通过后台操作还款。
“她跟我说这是公司内部的正常贷款流程,这样一来一单就完成了,我当时就相信了她。”之后,张某又根据王某的指示,通过各种平台办理20多笔贷款、借款,等款项到账后直接转给王某。
频繁出现的催款短信也曾使张某起过疑心,王某却每每都以“系统出问题”“公司旧员工私下报复”等理由搪塞过去,让她不用理会。
直到有一天,张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对方自称冯某,让张某立即偿还欠款1200元,而张某却对这笔“借款”毫不知情。“这个时候我才担心起来,因为这段时间我从来没有向任何人借过钱。”张某说。后来冯某将QQ聊天记录发给她,她才发现是王某冒充自己的身份向冯某借的钱并且删除了交易记录。
张某此后尝试与王某联系,但一直联系不上,感觉自己被“套路”了。左思右想之下,张某决定报警。
调查结果令张某大跌眼镜,王某背着她,通过她的工商银行卡在各类贷款APP上办理了许多笔贷款,共计11万余元。案发前,王某自己分期仅偿还了3.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法院还责令王某退赔7.5万元,返还给张某。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刘竹柯君 陈肖滢 芮萱 编辑:徐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