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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香烟换来五日拘留 浬浦镇查处一起村级组织换届贿选案

发布于:2017-3-6 12:01:16  浏览:1095次
2月28日,浬浦镇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陶姚村党员村委汤某某,为竞选村党支部委员,向同村一党员送香烟以竞选拉票。接到群众举报后,浬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纪委和浬浦派出所根据《诸暨市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贿选行为界定及处置指导意见》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证,汤某某现任陶姚村村委,为参选村党支部委员一职,2月24日,利用本村姚某某与党员姚某某朋友关系,唆使姚某某一同前往党员姚某某家里,送上一条硬壳中华烟,要求党员姚某某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投自己一票。党员姚某某次日将香烟退还。汤某某和姚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破坏选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3月1日,浬浦派出所决定给予汤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汤某某和姚某某两人都是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浬浦镇纪委已立案将对汤某某和姚某某的违纪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浬浦镇党委书记戚中强表示,对干扰和破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贿选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决不姑息,以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公平公正。


来源:诸暨日报  作者: 记者 陈军 通讯员 翁奏芳  编辑: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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