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中,工作做法、典型案件、司法成效等“干货”均紧扣当前形势和特点,充分体现“两高”的担当和作为。
记者了解到,去年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工作中最受关注的热点分别是“最高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和“最高检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推进”。昨天下午,浙江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代表们在共同审议“两高”工作报告过程中,也就如何更好推动这两块工作献计献策。
加大力度 联手治“老赖”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而生效判决书久执不决,成了“法律白条”,让群众意见强烈。针对这一现象,2016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去年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共受理执行案件614.9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执行到位金额1.5万亿元,同比上升54%。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并已经有了坚实基础。“最高法院向执行难宣战,有力地回应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齐奇表示,此前,浙江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工作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门决定,社会各方面大力协同,使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拒不执行的“老赖”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在全社会构建起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效果十分明显。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宁波维科家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杨晓霞说,近年来,老百姓经常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甚至路边的大屏幕看到“老赖”的信息,这对于缓解民事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很好的做法,也是一个很大的促进。但由于民事执行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凭一家之力或一时之力难以解决。
对此,杨晓霞建议各方面协作配合,由最高院统筹推进各级各地法院查询个人资产范围的互联互通。“比如可以异地查询房地产、车辆、股权等个人财产,以打破地域限制,提高查询效率和执行实效。”
为公益诉讼改革提供浙江经验
去年媒体报道最多的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推进。从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3个省区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到8月正式启动,从首战告捷到全面破冰,案件数量持续增加。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云龙表示,自13个省区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至今已一年半有余,按照工作推进的初步安排,今年7月份左右,这项工作就将在全国全面推开。
“实际上在全面推开前,一些地方检察院根据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已在探索开展,其中就包括浙江。浙江开展得较早,并出现了一些有影响、受认可的典型案例。”
据悉,尽管浙江不是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13个省区市之一,但早在2011年,嘉兴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原告身份,请求法院判令嘉兴市绿谊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等5被告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这也成为我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公益诉讼改革对于当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而存在无人诉等情形时,修护受损的利益特别是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生态环境侵害、食品药品安全侵害等问题具有重大意义。”陈云龙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这项工作试点相对成熟、即将全面推开的阶段,牵头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关于加强这方面工作的决定,明确程序、效力等方面的规定,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这项工作。
来源:平安浙江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