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分钟很短,发言字数不超过3000字;7分钟也能很饱满,发言中的几个词便足以展现人大工作的亮点。
3月9日上午,浙江代表团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为让更多代表获得发言机会,每位代表的发言时间被严格控制在7分钟以内。这7分钟里,3位人大工作者用一个数字、一部法规、一项监督,勾勒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场景。
保持“一线”状态,按照“一线”标准,发挥“一线”作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被实践证明的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勇立潮头的创新之举也将全面推广。
一个数字
来自基层,倾听民意
“8934”,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伟发言中的一个数字。它是在宁波市的各级人大代表总人数,也是编组进入代表联络站的总人数。
在宁波,代表联络站已经12岁了。目前共建立了573个实体代表联络站和27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实现了联络站在宁波市所有乡镇街道的全覆盖。
“人大闭会期间,它是一座桥梁,让党委、人大、政府、群众之间的沟通更顺畅,也通过代表进站开展主题接待等活动,夯实各项工作的民意基础。”宋伟说。2016年9月,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宋伟看来,意见的出台大力推动了代表联络站的工作。
代表联络站数量多,是为了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但光有数量不行,只有人大代表进站与群众沟通交流,才能真正发挥联络站的作用。”2016年12月20日,宋伟来到宁海县跃龙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
热烈的氛围里,他在工作笔记里写下了许多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如企业转型发展、加大对传统农业扶持力度、加强学前教育、重视小学生营养午餐、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能解答的当面解答,不能即时答复的,就转化为建议,由人大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推动问题解决。”
在征求对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意见建议过程中,包括29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在内的全体市人大代表“全员进站”听取意见。
密切联系群众,才能真正代表人民。联络站是“专家门诊”——根据接待的不同主题,选择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代表进站接待;联络站也是“传声筒”,全市确定了53个社情民意采集点和采集员,开展一年两次社情民意收集分析,并将以专报形式送市委、市政府,供领导决策参考;联络站还是“回音壁”,确定属地协调、意见转办、建议督办三类群众意见处理方式,让群众的意见有回音。
步入互联网时代,网上联络站已让代表与群众的交流实现了24小时不“打烊”。如今,代表联络站的诞生地海曙区,已在网上建立代表联络站地理信息平台和统一运作的街道人大网站,群众可随时上网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值班代表则及时答复。
一部法规
地方立法,护航治水
“坚持用法治思维推进五水共治”,是全国人大代表、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的发言主题。日前,历经42轮修改完善的《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终于正式实施。
“这是金华市第一部实体地方性法规,为水环境保护立法,不是拍脑袋决定的。”黄锦朝告诉记者,2015年7月30日,金华市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成为立法法修改以来我省第一批可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群众热切关注的《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作为该市首批地方性实体法规,纳入2016年的立法计划。
“群众的聚焦点往往就是亟须解决的难点、痛点。”黄锦朝直言,金华曾一度被严重的水污染所困扰,每年各级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议案中,有很大一部分与治水有关。“金华已在2016年底彻底剿灭了劣Ⅴ类水,但治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防止反弹就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建立长效机制。”
治水,人大代表一直在行动。执法检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金华市各级人大已持续开展多年,尽管近年来全市的治水工作收效显著,但他们发现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仍存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惩处标准不明确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立法,幸运的是金华也拥有了地方立法的权力。”
但立法并不轻松。自2016年1月,正式启动立法进程以来,累计召开各类座谈会24个,直接听取500余人次的修改建议,收集各类意见建议669条,先后对条例草案进行了42轮修改。同时,还邀请了省人大法制委组织专家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全面论证。
历经近1年的努力,2016年12月1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了《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法规对部门责任作了列举式规定,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进行衔接性规定,明确了责任主体;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细化了处罚规定;将‘河长制’提炼上升为‘水域管理责任人制度’,对责任人的职责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授权市政府制定实施细则。”在黄锦朝看来,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为治水提供具体抓手和统一标准。
“这只是开始,我们还将通过设立举报箱、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法规的执行情况。”黄锦朝说。
从实际出发,解决当地突出问题,这正是下放立法权的初衷所在。
一项监督
紧盯问题,回应关切
“参与式预算”,对不少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说是个新词,却是全国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带来的基层经验。
由台州温岭首创的“参与式预算”,让老百姓真正参与到对政府“钱袋子”的监督中:大到水利建设,小到建绿化带,凡是用到财政预算的项目,都要接受民主监督。
2005年起,温岭市新河镇在每次人代会前,都要召开民主恳谈会。会上,政府以项目为主线,把财政预算“介绍”给代表和群众;代表和群众则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预算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恳谈会相当于给财政预算做一次预审。按要求修改后的财政预算报告,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递交人代会审议,并由代表进行表决。”薛少仙告诉记者。
在2016年2月召开的温岭市大溪镇人代会上,该镇人大代表杨肖东在审查镇政府预算报告后,结合选民意见,向大会提出了预算修正议案:“站前路是连接104国道和温大线的重要道路,近年来年久失修,遇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很容易发生内涝,建议在今年的预算中,增加200万元改造。”
后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这一预算修正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得票超过半数,这项事关重大民生的工程“挤”进了预算的“末班车”。
参与式预算,增加了财政预算的科学性,也提高了基层人大代表的责任感。“群众参与选项目,就能在实施过程中,与政府形成合力。由人大代表一对一跟踪项目实施进程,则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薛少仙说。
专业复杂的预算,老百姓会不会看不懂?“乡镇一级,没有国有资产的基本预算,只是政府的一般预算和项目预算,群众一看就清楚。”薛少仙表示,这也是参与式预算从乡镇“萌芽”的原因。
2009年1月,温岭市人大历时一年半、八易其稿,出台《关于开展预算初审民主恳谈,加强镇级预算审查监督的指导意见》。次年,参与式预算在温岭市11个镇和5个街道全面推行。2010年起,“参与式预算”模式向台州全市推广。
民主监督的基层地方治理模式,正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来源:平安浙江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