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全国扫黑办部署开展“六清”行动后,浙江公安动若风发,对标涉黑恶“逃犯清零”行动目标,建立追逃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包办,组建工作专班,因人施策,劝投、追捕双管齐下,资源、手段聚合发力。
自4月9日扫黑除恶“逃犯清零”行动开展以来,截至5月7日,我省239名目标逃犯已到案185名,2名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均已到案,逃犯到案人数居全国前列。
加强组织领导 创新工作机制
4月27日,省扫黑办召开扫黑除恶“十大专项行动”暨挂牌督办案件视频推进会,进一步部署强化缉捕逃犯和案件查办等工作。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逃犯清零”行动,239名目标逃犯按照通缉级别、涉黑涉恶性质的不同分级,逐人确定了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担任督捕责任人,实行挂账督捕。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担任2名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缉捕责任人,组织专班全力缉捕,现已全部到案:4月21日,公安部A级逃犯刘某向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投案自首;4月23日下午,公安部A级逃犯陈某某在宁波市鄞州区落网。省公安厅副厅长聂展云和各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涉黑逃犯缉捕责任人;各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和县(市、区)公安局长担任其他涉恶逃犯缉捕责任人。
公安机关按照追逃工作机制,要求由抓捕具体责任单位牵头,对每名目标逃犯均成立工作专班挂图作战;专班严格执行日汇总、周会商、月总结制度,全面收集、研判目标逃犯及其关系人各类信息,不断充实目标逃犯档案信息。
同时,公安机关实行追逃“全警参与、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新模式,组织各地对在逃人员进行专题分析,由扫黑办与侦查中心成立攻坚专班,整合警种资源进行深度研判,实现对全部目标逃犯研判全覆盖。
时机就是战机。公安机关实行战果每日更新、每周通报、定期调度,并由浙江省公安厅开展专项督导。对追逃行动部署不落实、追逃工作进展缓慢、战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传统+科技 确保精准抓捕
科技,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不只是辅助工具。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传统+科技”,发挥浙江智慧公安、数据警务优势,调动高科技公司和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整合大数据资源,提升科技追逃成效。
杭州公安发挥平台优势,一方面,依托城市大脑、“云镜”、“云捕”、刑侦实战平台等智能平台,结合全国在逃人员的研判信息,分析逃犯活动状况,拓宽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比对数据碰撞,判断逃犯行动去向,刻画逃犯特征,增加研判深度。余杭分局对一名公安部督捕的在逃嫌疑人李某进行分析研判后,最终锁定其落脚点,4月16日成功将他抓捕归案。绍兴市公安局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加大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拓展力度,批量发现逃犯涉网线索13条,落地抓捕5人。
在做足科技手段搜取信息的同时,强化传统手段。针对潜逃境外逃犯,公安机关一律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申报采取“红通”措施,并派出工作组加强与边境省份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在公安部扫黑办和国际合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开展跨境追捕。
多维度发动 浓厚劝投声势
劝投,是追逃特别是境外追逃中成本最小、效率最高的方法,尤其是在当前全球疫情异常严峻的特殊时期。公安机关根据综合研判信息,对目标逃犯分层分类,研究不同工作方案,通过教育劝投、广泛敦促、举报奖励等传统手段优势,多维发动社会力量,浓厚追捕声势。丽水涉黑人员马某,在案发后潜逃意大利。丽水公安主要领导带队多次前往马某家中,对亲属开展政策解读,合力规劝逃犯投案自首。同时,丽水公安主动协调检、法、司等部门,接洽投案工作事宜,切实打好法律仗、合成仗。2020年4月30日,马某从意大利回国投案自首,这也是丽水公安教育劝投的最新成果。截至目前,全省境外逃犯已到案5名。
此外,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还主动对接辖区政府、企业、单位,张贴“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3000余份。温州公安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强力宣传“宽容相济”的刑事政策,15名目标逃犯主动投案。
截至2020年5月7日,我省目标逃犯劝投到案率为41.08%。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金燕 编辑: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