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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赚钱”捷径——聪明反被聪明误

发布于:2017-2-25 12:02:27  浏览:1247次
(图片取自网络)
  今年8月上旬,诸暨市公安局接到一位沈小姐的报案,她说自己手机被偷了,支付宝里的11万元也被人转走了。
  本来这起案件挺普通的,没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几天之后,事情却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在沈小姐报案后没过几日,派出所又接到了与支付宝合作的一家保险公司的报案,称有人以虚假报案的方式骗取了大额赔偿金,希望警方协助调查。而保险公司的怀疑对象,就是那位沈小姐。
  随后,民警通过线上线下的同步调查,逐步确定沈某和其男友有诈骗的重大嫌疑。在一系列证据面前,两人承认了犯罪事实。原来,沈某报假案、骗保险这件事情,是其男友詹某以分手为理由,威胁、教唆她做的。二人首先筹集了一笔资金存入支付宝,再通过支付宝转账,将11万余资金转到他人账户购买游戏币,造成支付宝被盗刷的假象,随后詹某让沈某以手机丢失、支付宝被盗刷为名到派出所报假案,以此向支付宝及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骗取理赔款。就在保险公司将11万余元的赔偿款打给沈某后不久,公司在对该起赔偿事件进行复核时发现了猫腻,然后报了警。
  至于詹某为何会想到这样的骗保手段,这是因为从14年开始,支付宝公司就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个账户安全险,若是用户资金被盗刷,出现了损失,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付。而在今年6月,詹某真的遇到过手机被盗,因为手机没有设置开机密码,且手机内存有较多身份信息,导致被盗刷的情况,最后通过支付宝申请赔偿,得到了保险公司的全额赔付。
  警方提醒:互联网运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日渐普遍和重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种互联网犯罪也日渐增多,但互联网并不是虚拟的,各种网络行为都是有记可查的,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就有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与时俱进的去深入学习和运用网络,但切不可动用一些小聪明令自己深陷囹圄。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刑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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