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1月3日
地点:
慈溪法院
拿走别人家里3块手表,其中2块给了儿子,老田不仅害了自己,还连累儿子一起在法庭受审。
岑女士回忆说,2017年6月底,因为天气越来越热,她觉得戴手表不太舒服,就把表脱下来放在了卧室床头柜的抽屉里。直到2017年8月14日,她突然想起来,才发现3只手表全都不见了。因为家里前段时间刚装修过,有不少装修工和清洁工进出,她怀疑表被人偷走了。
3只手表都是名牌,岑女士说,1只欧米茄男士自动机械表是花2万元左右在上海买的,1只欧米茄女士石英手表是花4万多元在香港买的,1只巴宝莉女士石英表是花1万元左右在德国买的。
令人意外的是,岑女士报案后,过了两天又来到派出所,说3只表都回来了。“我们小区门卫在我女儿回家时跟她说,有人在门卫处放了一个盒子,让她带回去。我女儿到家一拆盒子,正是家里不见的2只欧米茄手表。”岑女士说,“过了一天,我丈夫下楼准备上班去,门卫告诉他又有个盒子。我丈夫拆开后发现,是那只巴宝莉手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警方侦查后,将河南人老田抓获归案。老田是被装修公司派去岑女士家装开关时,将3只手表偷走的,还把其中2只给了儿子小田。小田虽然明知手表来路不正,但还是默默收了下来,没有告诉母亲和妻子。
几天后,装修公司老板来电话询问,老田虽然嘴上没承认,但心里害怕,把手表偷偷放回了小区门卫处。
“为什么要分两次归还手表?”法庭上,法官这样问老田。
老田说,当时他仍心存侥幸,想留一只下来自用,后来又觉得太危险,就把剩下的那只也还了。
经鉴定,3只手表的价值共计30800元。老田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小田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史梦诗 陈艳艳 凌笑珍 鲍利英 彦明 编辑:徐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