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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不折不挠破解执行难

发布于:2017-2-21 16:04:00  浏览:1043次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紧紧盯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面对案件“井喷式”增长的实际,抓牢执行主动权,用不折不挠“啃骨头”的干劲,向执行顽疾亮剑。2016年温岭法院累计执行收案13449件,结案13130件,同比分别增长86.1%和83.7%,收结案件数分别位居浙江省第一、第二;执行案件人均结案452件,执行到位金额13.2亿元;平均执行天数42天,居浙江省第三,工作效能大为提高。
  惩戒:让“老赖”寸步难行
  “我今天是来还钱的,被列入黑名单后,飞机、高铁都坐不了,对我的生意产生了很大影响,希望履行完义务后能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2017年1月9日一早,在四川做生意的童某主动来到温岭市人民法院交钱结案。
  2015年6月20日,童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借款15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并签名确认该笔借款。借款到期后,童某只还了1万多,其余拖欠的款项一直未还。
  2016年4月4日,张某将童某告上了法庭。经温岭法院叶法官的调解,童某承诺在5月、7月分二次将钱还清。直至8月,张某仍未见童某去还款,向法院申请执行。
  童某消失得无影无踪,温岭法院执行局查不到其银行存款,也无其他动产不动产可用来执行。该案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将童某的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买票乘软卧,被拒绝;改乘飞机,还是被拒绝——这时,童某终于尝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后果了。
  眼下,像童某这样对躲债不以为然,猛地被信用惩戒乱了阵脚的“老赖”越来越多,已有2324人主动来法院履行了债务。如果说过去的口头警告、被动等待是让“老赖”得寸进尺,滋生更多赖账行为的温床;那么各种惩戒措施的出台,无疑就是把这张温床暴露在了阳光下,掐灭“赖”的苗头。
  温岭法院对拒不腾房经规劝无效的,一律予以断电、断水;对拒不履行义务、申报财产的,一律予以拘留或网上布控。一年来,断电、断水80余次,强制腾房50余套,拍卖住宅、厂房254余间,对轻微违法行为罚款32人次、拘留443余人次
  2016年6月15日,温岭法院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取消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的会议纪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取消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资格,已成功限制6名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在全省属首创。
  温岭法院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率先在全市将各机关单位、镇(街道)是否协助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分值5分,年终考核时由市政法委征求法院意见,成效明显。
  与此同时,温岭法院还加大力度整治“老赖”“躲猫猫”的行为,将8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其中“老赖”李某就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李某以承包工程为由,鼓动陈某与其合作,陈某同意后签订了合同并转账50万元。之后,陈某多次要求去工地勘查,了解后续事宜,均遭到李某的拒绝。无奈之下陈某起诉至温岭法院请求解除合同,退还50万元的投资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温岭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诉请。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还钱,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欠款事实,李某予以承认,但推托生意不景气,没有偿还能力。
  执行人员调查后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高档越野车,且在温岭城区还有一套房子。遗憾的是,当法院查到房子时,李某已将其卖掉并获146万元的房款。但李某并没有把钱用来还债。同时,他开始拒绝法院的来电。
  鉴于李某逃避执行,情节恶劣,法院以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警方立案后,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告知其涉嫌犯罪事宜,并让其主动接受调查,但李某仍旧置之不理。
  2016年8月30日,李某在四川成都被警方抓获。他还没被带回温岭,家人就主动与法院联系,并履行了李某所有的债务。
  查控:流水办案效率高
  1月9日,温岭法院执行查控组办公室内,庭长正在安排法官们一天的行程。
  查控组有8名法官,他们按照案件办理的难易程度、时间流程进行专职分工。温岭法院摒弃了传统的一个承办人包案到底的模式,改变为执行案件分段集约制度,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将传统“包案制”变为“流水办案制”。
  根据繁简分流模式的设置,该院将执行局执行员按照职责分为查控组和财产处置组两大组,通过集中查控将执行案件分为无财产需处置的案件和有财产需处置的案件两类,并分流到查控组和财产处置组实施办理。
  法官们在立案后、集中执行前阅卷审查,核实诉讼程序中有没有财产保全、是否存在先予执行的情况、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是否可以查询等,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对需要立即办理续封等手续的应当及时办理。
  查控组法官特别针对执行不能的案件进行集中、动态管理,依职权每六个月主动、集中对涉案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一次调查。案件经过三年动态管理,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和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将不再依职权启动财产调查。
  同时,温岭法院还建立执行转破产判断机制,对于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案件,如果被执行人明显资不抵债且符合破产条件的,引导当事人启动破产程序。
  2016年7月,温岭法院与国土、房管达成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查询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查询被执行人房地产信息的会议纪要》,通过专线就可以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不久后,台州市车管所的查控专线也接到了法院。法官可以在办公室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极大地节约了他们在路途上奔波的时间。
  简单案件最先办,疑难案件重点办,房产处置精细办。温岭法院执行局长朱建平告诉记者,在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该院将形成“全部案件快速反应,简易无财产需处置案件由查控组快执快结、普通有财产需处置案件由财产处置组精细办理”的执行格局。
  驱动:民意期盼快速办
  “感谢温岭法院为我们打工族做主,这钱来得太及时了!”1月5日,李某拿到了自己应得的5416元工资后,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来自贵州的李某原是温岭某餐厅的员工。去年11月,餐厅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关门,老板逃匿,拖欠了包括李某在内127名餐厅员工57万多元的工资。
  在讨薪未果的情况下,员工们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定书生效,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老板仍未主动支付工资;再加上年关将近,眼见有理有据却无法领到工资回家过年,愤怒的员工聚集在一起,多次到街道办上访。
  2016年12月23日,李某等127人向温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老板支付工资57万多元。
  执行法官查询了餐厅的银行账户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均没有发现财产线索。整个餐厅除了厨具设备外,早已人去楼空,成为一躯空壳。案件的执行工作从一开始就十分棘手。
  厨具设备的价值能不能清偿员工工资呢?为了尽快帮助员工追回欠薪,温岭法院开通了绿色通道,立案翌日便确定了评估机构。在法官的主动沟通下,评估机构在费用和时间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很快出具了评估报告。在街道办的帮助下,厨具设备顺利变卖。立案仅11天的欠薪案,顺利执行到位,员工们全额拿到了工资,个个笑逐颜开。
  近年来,温岭法院不断开拓执行思路,在涉民生类的案件中采取“快灵巧”的执行举措,打通民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履行司法保障职能。2016年,温岭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354件,执行到位金额619万元。
  温情:司法救助暖人心
  2012年农历大年初二,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
  伤者小婷经过3次脑部手术,虽然保住了生命,却成了“植物人”。
  肇事司机林某不仅被判刑,妻子也与他离了婚。
  法院判决林某赔偿小婷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0多万元。但判决后案子却很难执行下去,林某假释出狱在江苏打工,根本无力支付巨额赔偿。负债累累的小婷家日子过得越来越紧。
  为解小婷的燃眉之急,执行法官代其申请了执行救助金。
  2016年9月21日,温岭法院召开关于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将2.4万元的救助金发放到5位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手中。
  小婷的母亲陈某代领了6000元的救助金,她哽咽起来:“谢谢法官,给我们帮了大忙!现在小婷能吃一些流质的食物了,吃点好的也可以有助于小婷的恢复。”
  温岭法院于2006年开始设立司法救助基金,主要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截至目前,已累计对492件执行案件中的592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7万余元。
  为切实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温岭法院着眼于形成长效机制,出台司法救助基金管理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司法救助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救助资金适用范围和对象,救助的基本原则,救助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等。
  不少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案件肇事方缺乏经济能力,造成残疾受害方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赔偿而陷入生活困境,进而使双方矛盾激化,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之一。为此,温岭法院和市残联联合于2015年4月在台州首次设立专门针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并出台了《温岭市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救助对象为生活确有困难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温岭籍残疾人。
  该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救助时,应先由法院审核救助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提出救助额度建议,残联再根据具体案件、残疾当事人状况,对救助额度建议进行审批,确定救助额度后予以发放。且该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等个案司法救助,全年基金额度为5万元,当年余额自动转入下一年度。救助金额以小额为主,一般不超过5000元。基金成立以来,已为9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发放救助金4.5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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