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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合伙砸车盗窃 获刑入狱悔不当初

发布于:2017-2-13 10:56:00  浏览:1075次
  三少年合伙疯狂砸车窃财,最终将自己送入班房,悔不当初。近日,陕西省甘泉法院受理了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姜凯有期徒刑3年;判处被告人李飞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赵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分处三人罚金2000元。
  姜凯、李飞、赵佳三人系好友关系, 2016年3月份的一天,姜凯、李飞、赵佳、刘玉(未满14周岁)乘车窜至甘泉县城内,次日凌晨2时许,姜凯、李飞两人窜至甘泉县北关市场某小区,由李飞负责望风,姜凯用事先准备好的改锥将一辆越野车的左后门车窗玻璃撬烂后翻入车内,从车内盗走五盒香烟,得手后逃离现场。后三人又以同样的作案方式相继窜至延安市宝塔区、志丹县、子长县、黄陵县等地采取同等手段砸车盗窃车内的烟酒、现金、手机,期间还盗窃他人的摩托车,再由赵佳、刘玉负责销赃,所得钱财供几人吃喝花销。经鉴定,三人先后盗窃财物涉案价值共计37436.0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凯、李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佳明知是赃物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姜凯、李飞二人系共同犯罪,且李飞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三人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庭审中,三人的父母纷纷落泪,正是因为其父母离异,抑或忙于生意,无心照顾、关心孩子的身心成长,才使得这些本应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过早踏入社会,走上一条犯罪之路。近两年来青少年犯罪逐渐成上升趋势,最常见的就是犯盗窃、抢劫罪,俗话说得好思想指引行动,浅薄的认识源于缺乏良好的教育,其次家庭的关系,一个健全的家庭,父母的关心、责任、温馨的家庭教育往往影响孩子一生的发展,故不要等到孩子犯罪时方才心痛不已悔恨终身。


来源: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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