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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调解服务中心“三化”举措当好人民调解工作先锋

发布于:2016-4-5 9:18:04  浏览:1254次
绍兴市人民调解服务中心致力于扮演好人民调解工作先锋的角色,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拓展好发展空间、建设好工作队伍,深入推进“三化”,打好“第一道防线”工作基础。

以人为依托,实现调解队伍专业化。在多个专业调委会中配备核心调解员,以医调会、校调会为例,医调会正副主任分别曾是中级法院资深民事审判庭庭长和市区三甲医院纠纷处理部门的负责人,校调会主任曾是中学副校长,管理经验丰富。有效整合利用全市现有人民调解服务网络,组建由各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作为主力的调解员队伍,按属地原则参与纠纷调处,据悉,去年以来,由调委会主任参与调解的案件占比达6成以上。和市卫生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建立法学、医学专家库,组建兼有理论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业务精英队伍,对调解难度大、责任认定复杂的纠纷案件提供法律、医学专业咨询论证服务,截止目前,共有涵盖医学、法学多个领域的近70名专家被列入专家库成员,并实现动态更新。

以组织为载体,实现调解领域精细化。将专业性人民调解领域作为传统人民调解的重要延伸,先后在成熟行业和领域建成医调会、校调会、交调会、保调会等八个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去年,这些领域的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近2万件,调处成功率达98%。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化解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工作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与相关部门在物业和环境保护领域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开拓了人民调解新的领域和新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专业领域的特点,结合独立性和公信力考量,医调会、校调会和保调会入驻中心直接运行,其他调委会则在其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开展工作,接受中心的业务指导,实现了专业领域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也为下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新领域奠定了机制基础。

以制度为保障,实现工作运行规范化。一是规范办案流程。在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人民调解“前店”,负责前期接待、咨询、受理,按受理与否,或为当事人指明解决的途径并做好衔接,或收齐相关资料后提交中心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后提交主任审批。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协议书,开展回访,调解不成的,说明原因并给予调解不成告知书,引导其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解决。二是规范赔付保障。与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医疗机构和各保险机构建立了纠纷快速理赔机制,凡是中心调委会调解完毕的纠纷,都在第一时间顺利兑现赔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以医疗纠纷保证金为例,近两年绍兴市本级所辖医院共缴纳保证金800余万元,当事人凭医调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赔(补)偿金支付单直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补)偿金,保险公司即时支付,去年以来,全市通过这一通道共赔付给患者家属达3千多万元。三是规范运行制度。文书格式、办案流程、统计汇报、督察回访、工作例会、考核奖励、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矛盾纠纷报告、领导批示案件等工作制度实现统一和规范,着重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制度、矛盾纠纷信息快报制度和重点人员回访制度三项业务工作制度,极大地保证了中心运行的有效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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