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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 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浙江温州政法系统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纪实

发布于:2017-11-14 11:03:00  浏览:1370次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在温州成常态
  民警(侦查人员)出庭在温州不是新鲜事
  温州在全国率先开展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11月10日上午,一起故意杀人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此案由温州中院院长徐亚农担任审判长、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担任公诉人。温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罗杰率80余名民警旁听庭审。为被告人辩护的,是温州市司法局成立的法律援助人才库里的律师杨帆。法庭上,控辩双方针锋相对,两位民警分别作为侦查人员和目击者出庭作证,接受交叉询问。在庭审刚开始时,审判长就明确告知被告人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这些以前在法庭上罕见的情形,随着温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经成为常态。
  早在2014年11月,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温州就根据中央和省里的部署率先试水,对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控辩充分对抗、庭前提速增效等进行探索,形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温州经验”,并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成为引领全国政法界的一面旗帜。今年1月,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要全面推广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温州模式”。
  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姚高员表示,温州将不断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累更多“温州经验”,为实现公正庭审、公正裁判作出更多“温州贡献”。
  证人出庭量和出庭比率遥遥领先全国其他地区
  证人出庭作证,是温州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突破口之一。据统计,2015年1月至今年10月,温州两级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实际有619名普通证人、296名被害人、147名鉴定人、20名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同期两级法院有8.34%的普通程序开庭案件通知证人到庭,实际有804起案件1300人出庭作证,实际到庭率为62.02%。
  温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任国权介绍说,相当长时间以来,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比较低,“证人不出庭,证据质证、法庭辩论、交叉询问等效果都大打折扣。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裁判者查明案件真相形成内心确信,在保障被告人质证权的同时又确保公正在法庭上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呈现”。
  仅今年以来,乐清一地已经有47名警察出现在了法院的证人席上。为了让警察出庭作证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温州公检法联合出台规定,公安机关出庭作证被纳入民警执法考核。从2015年1月至今年10月底,温州两级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实际有215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不久前,在温州中院审理的一起强奸上诉案中,被告人辩解称是被害人自愿的。经公诉人申请,在征求被害人本人同意的前提下,被害人从甘肃老家返回温州出庭作证。这让案件细节得以清晰呈现,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强奸案的被害人出庭作证,在全国实属罕见。
  随着证人出庭日益常态化,强化证人保护工作已日益引起温州司法机关的重视。除了与警方联手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外,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都设置了隐蔽作证室,对需要保护的证人在庭前核实身份后,采取隔离装置遮蔽容貌、改变声音、裁判文书中不披露真实身份等措施。
  温州中院院长徐亚农表示,温州法院在温州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公检司等机关的协力推进下,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以更需勇气担当的证人出庭作证为突破口,使得越来越多的关键证人走上法庭,证人出庭量和出庭比率遥遥领先全国其他地区,形成了“温州模式”。
  确保每起案件每个证据经得起庭审检验
  证据是事实裁判者与案件事实之间联系的唯一“桥梁”,在法庭上证据为王,切实提升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能否落地生根的关键。
  进入法庭的证据容不得丝毫马虎,温州市公安机关为此进一步加大取证规范化力度,积极推进执法全程可视化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室外执法活动,实现现场执法全程可回溯;通过在办案区、看守所、派出所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实现对犯罪嫌疑人入所后人身检查、看守、讯问(询问)到出所活动轨迹的全程记录,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在完善好执法责任体系的同时,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提升取证能力,确保证据合法、客观、有效。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将监督触角进一步向侦查环节延伸,从源头上规范证据的搜集,履行审前过滤功能,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经过4年的基层试点,2017年开始,温州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核查64件,建议排除非法证据4份。同时,通过完善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和退回补充侦查说理机制、制定类案证据收集和审查指引,温州检察机关切实提升指控犯罪的质量和效率。
  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表示,要全面加强对侦查规范性和证据合法性的审查,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证据都经得起庭审的检验,同时将证据核心理念向侦查环节传导,引导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按照庭审的要求和标准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从而全面提升庭审的质效。
  率先启动律师辩护全覆盖 推动庭审充分对抗
  庭审实质化的前提是控辩平等和充分对抗,控辩双方摆事实、拿证据、说法理、讲道理,在法庭上一见分晓。
  辩护人:请问证人,被害人当时怎么骂被告人的?
  证人:只骂了一句就被我制止了。
  辩护人:骂一句就被制止了?说明被害人的辱骂常人难以接受,导致被告人受刺激而情绪失控,导致杀人,因此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自己存在过错。
  公诉人:请问证人,被害人当时骂是侮辱、羞辱人格的辱骂还是普通的口头禅骂人?
  证人:是日常生活中的带口头禅的骂人。具体骂人内容由于时间过去太久,记不得了。
  公诉人:被害人只是普通意义上的骂人,不属于刻意贬低他人人格的辱骂,这一情节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这是本文开头提到的11月10日上午温州中院开庭审理的那起故意杀人案的法庭调查时的现场情形。辩护律师杨帆为证明被害人本人对案件发生存在过错,申请当时调解双方纠纷的派出所民警到庭作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充分对抗。
  作为入选温州市法律援助人才库律师的杨帆,有着多年的律师执业和刑辩经验。自2011年起,温州市司法局就开始试点推广在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站,派驻值班律师。截至2016年底,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站,推行值班律师制度。目前,全市已经组建由120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队,自2014年以来温州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一直高居全省首位。
  今年11月1日,温州在国内率先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保障刑辩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温州还首创法官律师互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刑事法官与刑辩律师相互评议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推出法律援助质量指数,提升律师刑辩工作质量。
  温州市司法局局长卢斌表示,通过扩大刑辩覆盖面、优化人员配套、强化管理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始终聚焦在更大限度地发挥律师在案件中作用,使庭审对抗更为实质、更加均衡,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重要的参与者,温州市公安局全方位主动适应改革要求,采取一系列举措,打好主动仗,力争走在前列,比如,为切实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管控,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大力畅通公检法内部“绿色通道”,提高诉讼效率,在全市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
  温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罗杰表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倒逼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转变取证方式、改革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对此我们通过着力加强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记者陈洋根 通讯员 詹大勇 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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