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警醒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警醒

如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案

发布于:2016-7-11 9:59:46  浏览:1254次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指挥中心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电信业的不断发展,以网络、通讯介质为媒介的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呈蔓延上扬之势,给受害企业及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以往网络、电信诈骗发案特点、手段、途径等,归纳主要有网购类、网上招工兼职、冒充亲友、办卡贷款、冒充政府、假扮客户、补贴退税、服务咨询、中奖、网游交易等10大类型,此10大类型基本上占到全部通讯网络诈骗的98%。

                                                  主要类别通讯网络诈骗案简要情况表
类别
作案方式
侵害对象
网络购物、购票、物品转让
在网店、网站销售物品,以交易异常、没有货物等借口,骗取受害人银行卡账号、密码或直接骗取受害人银行转账
习惯网购的群众,20-35岁居多,男女比例3:4
虚假兼职、招工
直接联系受害人或网上发布兼职、招工信息,诱骗受害人点击虚假链接或支付手续费等费用
爱上网、急于赚钱而时间宽裕年轻网民,30岁以下,女性居多占6成
冒充亲友
窃取受害人家庭信息后冒充其亲友、同事,以各种借口向受害人要钱、借钱,骗取受害人银行转账汇款
普通群众、网民及公司财务人员,网聊被骗的30岁以下,电话、短信被骗的30-50岁,男女人数相当
办理信用卡、贷款
冒充银行或贷款公司人员,假称可办理信用卡或贷款,骗取受害人预付工本费、办理费等费用,或套取对方银行卡信息、密码后网上转账
资金短缺的群众,网上被骗的30岁以下,电话被骗25-50岁,男性占7成
冒充公检法、银行等工作人员
冒充公检法、银行、电信等政府或国家部门,谎称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要求受害人将银行卡资金转入到“安全账户”
银行卡ATM机或网上操作不精民众,30岁左右最多,男女比例3:4
假扮客户
在受害人网店、公司购物,假称难以付款骗取银行转账;或盗窃客户邮箱,冒充业务客户要求支付货款到另一账号
个人网店、网上交易个体户和公司、邮箱业务往来外贸公司
补贴、补助、退税类
冒充政府人员,谎称有国家相关补贴,骗受害人按指示在ATM机或网上银行操作进行汇款转账
刚生育、残疾人、精神病人、购买车辆或房产的家庭,外来人员居多,女性近7成
提供虚假服务
向受害人发送涉黄、交友、咨询等服务信息,后骗取对方预付押金、服务费等
有投资、网上相亲交友、涉黄服务等意向群众,20-50岁,男性占8成
虚假中奖
向受害人发送虚假中奖信息,要求领取奖品预先转账支付保证金、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有不劳而获心理的民众,90%以上在30岁以下,男女人数相当
虚假网游交易
网上发布出售或求购网游账号、道具等信息,要求受害人先转账或出让道具,后消失
爱好网游的年轻网民,20-30岁,男性占96%

    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几个特点: 
  1、嫌疑人使用网络、QQ等聊天工具、电话、短信联系,诱导受害人使用银行ATM机或网上银行转账达到诈骗目的,逃避银行柜台的拦截,其中新兴的微信、陌陌等手机聊天工具已成为嫌疑人实施诈骗的一种新渠道;
  2、网络诈骗已超过通讯诈骗,且比重仍在上升,网络购物类占到全部案件的1/3,虚假网游交易诈骗已渐成一种新兴类别,此类受害人较传统诈骗低龄化趋势明显,以30岁以下青年为主; 
  3、不同类别案件存在受害人性别差异,网购、补助、兼职、冒充公检法等4类诈骗案件受害人女性多于男性,被办理信用卡和贷款、提供虚假服务、虚假网游交易等3类诈骗案件侵害的男性占大多数; 
  4、恶性程度方面,总体冒充亲友类案件的损失最大,平均损失3万元/起,最大损失245万元的案件也属此类;冒充公检法等部门的案件危害最深,不仅致使受害人损失巨大,也有损政府部门形象; 
  5、受骗群体的职业和身份有所定向,网购网民、外来打工者、外出或出境求学人员家属、购买车辆或房产人员、刚生育或有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家庭、网游爱好者等群体成为主要侵害对象。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需养成保密意识,不要轻易在非正规、大型网站因注册会员、参与活动等透露个人及家庭真实资料,更不能轻易将个人资料、卡号、银行密码等信息告知他人。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有别于一般的犯罪活动和传统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多为跨区域、远距离遥控作案,采用银行ATM机或网上银行转账实现诈骗目的。犯罪份子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遇到该类诈骗,要做到“不听、不信、不理睬、不转账、不汇款”,切勿轻信。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