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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讨了13年的债 检察官帮他讨回来了

发布于:2015-2-2 8:24:55  浏览:1461次
  省吃俭用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借了出去,不料碰上“老赖”,长达13年的讨债路让今年72岁的李大爷满腹辛酸。近日,老人把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的民行科,感谢检察院通过一纸建议书帮他讨回了这笔血汗钱。
  2001年6月,开服饰公司的王某向李大爷借了15.7万元钱,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月利率1分。李大爷本以为靠着自己攒下来的钱可以吃点利息养老,哪知道,1年到期后,王某却以企业经营不善为由不肯还钱。多次催讨无效后,2009年,老人一纸诉状将王某告至鄞州法院。2009年7月,法院判决王某归还老人本金和利息共19余万元。胜诉后,老人以为可以讨回欠款,结果,王某如人间蒸发般消失了。无奈,2010年9月,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委托交警部门查扣了王某的本田雅阁汽车。迫于压力,王某到法院与老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12期1年内向老人归还本金和利息。但仅归还了1期欠款后,王某又玩起了失踪。
  多年的讨债路,老人已是心力交瘁。2014年10月,在多处求助无门后,他抱着一线希望,找到了鄞州区检察院民行科。
  接到案件后,鄞州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燕和检察官张学谦迅速到法院档案室调阅原判法律卷宗,并对王某展开财产调查。结果令检察官大吃一惊:虽然王某名义上只拥有1套房产,但这是一套200多平方米的豪宅,且王某在诉讼期间曾卖掉过其名下的另外2套房产,并于2013年新购买一台奥迪轿车。种种证据表明,王某完全具有执行能力但是拒绝执行。
  鄞州区检察院立即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建议法院对此案重新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为了帮老人尽快收回欠款,检察官还千方百计联系到王某,向他详细解释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可能会承担的刑事责任,督促他主动还款。
  知晓了利害关系后,当天王某便与法院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表示愿意与老人商讨还款方案。最终,双方在法院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偿还了老人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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