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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建统一失信黑名单数据库

发布于:2015-1-15 8:39:56  浏览:1496次
       诚信,对个人、对企业、对组织都弥足珍贵。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了由省信用办会同“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的《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5年6月底前,我省将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
  根据《方案》,到今年6月底前,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文明办、省消防总队等单位都将按照各自制定的失信黑名单相关制度文件,以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领域为重点,建立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失信黑名单不仅面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将涵盖自然人。尤其是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注册会计师、医务人员、教师、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职业人群,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经司法或行政认定后,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那么失信黑名单信息将在哪些方面得到应用?省信用办主任、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幸解释,政府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将失信黑名单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管频度,加大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应用;同时,鼓励全社会在融资信贷、大宗交易、经济合同、合资合作、劳动用工等经济社会活动中查询应用。
  例如省环保厅,将探索建立基于守法为基础的企业申报、第三方评价、环保行政管理稽查公开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将环保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将评价结果作为金融支持、信贷管理、拨付专项资金等工作的依据,对企业环保失信行为形成多方面、多领域联合惩戒机制。
  徐幸说:“今后各行业领域都将建立相应的失信黑名单,并逐步纳入到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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