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川一女士的银行卡在境外被盗刷四万多!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
2015年,王萌(化名)在宁夏银川市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借记卡。让王萌没想到的是,2019年4月,她发现自己所持借记卡被人盗刷了,经过银行查询后发现,还是在境外被盗刷,盗刷金额40480.22元。
这么多钱莫名其妙被在境外“消费”,王萌却一直没有察觉,银行也没有任何提醒信息,这让她有些害怕,担心自己其他银行卡也存在被盗刷的风险。
于是2019年5月10日,王萌向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立案,认定该借记卡被盗刷,同年7月2日,某银行通过国际银联组织赔偿王萌被盗刷款项,并将盗刷款项如数返回王萌案所涉借记卡中。
本以为事情就此圆满解决,却不料在两天后,王萌之前被盗刷的那张借记卡,再次被盗刷1万元。她认为,之所以自己的借记卡屡次三番被盗刷,完全是因为银行疏于管理。
但对于王萌的指责,银行方面却并不接受,还对此表示,王萌没有及时修改密码,不予赔偿损失。就这样,王萌一纸诉状将某银行起诉至金凤区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该卡自2019年4月被盗刷后,王萌与某银行均未作出过相应处理措施,如锁卡(只进不出)、更改密码等。
办案法官认为,该案系借记卡储蓄合同纠纷,因涉案借记卡于2019年4月25日发生的境外取现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盗刷,且某银行也通过国际银联组织赔偿王萌被盗刷款项。
涉案借记卡存在被伪造并盗刷的情形,某银行作为金融储蓄机构,未能对伪造的借记卡予以识别,造成王萌持有的卡内资金被他人消费、支取,某银行存在过错。
某银行与王萌在涉案借记卡被盗刷后均未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致使涉案借记卡在追回资金期间再次被盗刷,某银行与王萌均存在过错。综合以上因素,金凤区法院依法判决,王萌应承担损失的10%,银行承担损失的90%。
一审判决后,某银行不服,上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借此案例法官提醒
银行卡遭盗刷
要第一时间打电话给银行
让银行知道卡被盗刷
立即冻结银行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要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如锁卡、更改密码等
防止二次被盗刷
来源:银川发布
责任编辑:马守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