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名为“护港队”,实为涉黑组织!鹰潭一涉黑案宣判

发布于:2020-9-14 10:25:00  浏览:772次

9月11日,鹰潭市月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好生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当庭予以宣判。

该案犯罪事实主要发生在余江区,由鹰潭中院指定月湖区法院管辖。月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好生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参加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该案全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为鹰潭市首例全案认罪认罚涉黑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余江区马荃镇渔业村委会(俗称“董家洲”)部分村民以保护渔业资源为名成立了名为“护港队”的非法组织,并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吴好生为首,部分被告人为骨干成员,其他被告人为一般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把持基层政权,以暴力或在社会上的暴力名声为依托,在马荃镇、余江城区、龙虎山、白塔河沿线大肆开设赌场,插手工程、欺压群众、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采矿、聚众斗殴、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56起,造成70余名被害人及其家属被威胁、滋扰等严重后果,致1人重伤,3人轻伤、8人轻微伤,造成国家、集体、个人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吴好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威胁、要挟的方法勒索私人财物;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纠集他人随意殴打、恐吓他人;非法采矿;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斗殴,致一人重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补助,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行为及其他量刑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来源: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徐琢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