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去年以来,咸阳市委市政府全面部署推进“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宏兵在调研时多次强调,要不断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这项工作我们按照“党政主导、法院主推、部门主责、基层主抓、群众主体”模式,广纳谏言汇聚民智民意,凝聚群众智慧力量,了解基层一线诉求,让这项工作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
为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改革,咸阳市创新“枫桥经验”,探索建立了把诉源治理融入基层党建链、群众兴趣链、司法保障链、社会文明链、创新服务链即“五链共治、法在基层”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使诉源治理成为咸阳市域社会治理中一道可持续、可复制的新“枫”景。
解难题在“基层党建链”上下功夫
“有纠纷,到法院”已成为人们寻求公平正义的主要选择,随之而来的是诉讼案件的逐年剧增。如何变被动受理办理为主动源头防范?咸阳市推出了“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将难题从根本上进行破解。
诉源治理工作在基层一线如何得以落实?彬州市新民镇走出自己的路子。
新民镇人民法庭内调解员正在调解案件
新民镇法律服务站调解室内,新民法庭审判团队、特邀调解员们正在调解一起纠纷。这是一起邻里纠纷,邻里双方因一方栽植的杨树遮挡住另一方房间的采光,且损害了屋顶而闹上法庭。新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与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通过镇党委、政府邀请对口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实地查看、测量,记录相关情况。同时,召集原、被告到场,由镇国土所、村委会工作人员,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对被告的树木会对原告房屋的安全造成影响进行合理分析,承办法官对被告可能因此而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法强制执行等后果进行分析。大家相互配合齐心调解下,纠纷最终快速圆满化解。
新民镇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走进村民家中进行回访
“党建引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说到底就是党委政府统筹谋划,整合基层资源力量,让其协同发力,形成工作有效联动,使基层群众的矛盾有去处协调、有人员化解,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在诉讼源头、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得到妥善调处和有效化解。”市中院诉源治理办公室主任李遂成说。
与此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咸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文件,成立诉源治理临时党委,把党支部建在法律服务站、党小组设在法律服务窗口,由驻村(社区)法官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镇(街道)法律服务站临时党支部书记。将市县两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整合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和法官工作室,建成覆盖市、县、镇、村四级、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诉源治理新平台。研发打造咸阳法治e平台,积极构筑矛盾纠纷点、线、面、网结合的大调解模式。
解纠纷在“基层党建链”上提效率
诉前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降低法院诉讼案件的有效途径。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苏某与魏某婚姻走到尽头,调解中,法官了解到,该案中,涉及到贫困问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问题。根据案件特征,法官积极与当地妇联、民政、残联等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就问题同归口单位进行协调办理,最终,案件成功得到调解。
承办案件的彬州法院新民法庭庭长王征介绍,基层法庭对相关部门或组织的职能进行梳理、整合,转化成一套具有新民特色的解纷机制,通过对矛盾源头的追溯,找准问题突破口,将矛盾分解至相关部门处理。
新民镇人民法庭工作人员
2019年11月15日新民镇法律服务站、村法官工作室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与2018年同期相比,诉讼案件降幅达到34.5%。2020年一、二季度,法律服务站共接受委托调解178件,成功化解148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下降68件。
彬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玎说:“新民镇在‘人民法庭版’两个一站式建设建成后,又配套建立了老支书调解室和家事纠纷调解室,常驻审判团队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让矛盾纠纷在一线被化解。因地制宜的搭建特色调解平台,创建符合民情的纠纷化解模式,从而实现审判工作的减负、提速和增效。”
矛盾在源头上化解
“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咸阳两级法院聚焦找准法治宣传“兴趣点”,激发居民自治热情,通过不断凝聚“邻里之情”,破解“治理之难”,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礼泉县法院阡东法庭庭长唐参军正在调解案件
礼泉县群星村由“4个自然村、1272户、5043名村民、21个村民小组构成。2011年至今,该村连续十年没有诉讼案件,群众纠纷都是通过村上调解组织化解的。”礼泉县法院阡东法庭庭长唐参军讲道。
8月4日,礼泉县阡东镇群星村调解主任梁怀兴,手里拿着300块钱急匆匆地走进了村民梁某家中。“这是丁某欠你的土地承包款,你快收起来。”接过钱的梁某拉着主任的手不断感谢。
梁某与丁某的矛盾源于六亩地。梁某把地承包给了同村的丁某。时隔一年打算要回地,两人因承包款发生了矛盾。由于当时只有口头协议,导致如今双方说法不一。梁怀兴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劝说梁某,“包地时你没有通过村里,而是私自进行的,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证明,所以说你也有疏漏错误的地方。”面对丁某,梁怀兴告诉其应该体谅一下对方的家庭情况。经过调解,梁某和丁某的态度开始缓和。在第三次调解劝说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彼此都各退一步,丁某补偿给梁某300元后,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村支书梁通理说道,“矛盾纠纷能在村里得到化解,都应该感谢村民,村民能都听进去道理,也能相互做出谅解退让,这样邻里关系也就更好了。就拿今年来说,发生的十几起矛盾纠纷全部都在村一级化解了。”
理念在群众中扎根
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如何创新群众自治方式,推动促进群众自我管理。淳化县法院创新开展“讲法治故事、润淳朴民风、促乡村自治”活动,将法院办理的真实案例编写成村民听得懂的法治小故事,在村上巡回讲解。
法官走进秦家哇村开展法治小故事巡讲
8月12日上午,在淳化县秦家哇村的小广场上,淳化县法院刘芳法官正在给村民们上法治课,“宋某在参加完他人婚宴后,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回家发生了交通事故,开庭审理时,宋某认为自己符合缓刑条件,但等到宣判后发现法庭并未向其宣告缓刑。为什么不能缓刑?因为宋某有三个从重处罚……”现场解答了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并对村上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
法治小故事、法治文化进村……在咸阳,一系列活动的展开,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咸阳“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的实践探索已初显成效,市域社会治理特色亮点不断涌现,一批司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品牌已逐步形成并发挥其作用。
与此同时,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将旁听群众意见引入审判工作制度》,开展群众评案、判后说法等活动,着力为基层培养一批“说法带头人”。通过组织群众建立“四会”自治组织,不断激活基层组织自治内在动力,增强群众自我解纷、依法维权的意识。
来源:咸阳政法委
责任编辑:安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