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错了。”
在交警队,一名男子深刻的向交警道歉。旁边一辆白色的轿车两侧贴着“渣男”、“流氓”等恶意词语。
6月10日,贵州清镇市区内,一辆贵A籍牌照白色小型轿车在市内呼啸而过,吸引无数群众目光,只因其车身两侧贴有“渣男”、“流氓”等恶意标语。
“一定是找小三被发现了。”
“绝对是乱搞,被女朋友报复。”
……
民众各种言论层出不穷。
交警队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锁定轿车信息,并通知驾驶员王某到交警队接受调查。
经与王某交流,得知其为了提高自己在驾车过程中的吸睛率,私自在车身两侧贴上不文明标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王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交通安全规定,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响极其不好。交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进行了深刻的书面检讨。
悔过书
王某也为自己的无知且危险的行为向广大市民朋友道歉。对交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无异议且自觉对其违法粘贴的车身广告、标语进行清除。
通过此次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王某在清除违法粘贴标语后对民警表示:“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透过川流不息行驶的车辆,关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十个字在我的脑海里显得更加突出。”
来源:贵州长安网责任编辑:肖剑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