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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音签名,姐姐莫名背上债务——两级检察院合力监督还原真相

发布于:2020-4-14 17:23:03  浏览:940次

姐姐杨一琴(化名)没有为妹妹借款作过担保,却意外背上5万元担保债务,银行账户也因此被法院冻结。近日,经过绍兴市、嵊州市两级检察院合力监督,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审判决的部分内容,姐姐无需承担该案担保责任。

飞来债务

事情发生在一对姐妹间。2015年8月,妹妹杨二芹(化名)、妹夫王某向朱某借了5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上除了杨二芹、王某的签名,还有“一芹”的签名。正是这个同音签名,把姐姐杨一琴卷入了借贷纠纷。  

2017年9月,杨一琴和妹妹、妹夫被朱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杨二芹、王某立即归还5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杨一琴则需要对该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杨一琴收到法院传票后,以为是诈骗信息,没有理会。2017年12月,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朱某胜诉。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数月后,杨一琴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冻结。搞清楚事情来龙去脉后,她立即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法院对借条上“一芹”二字进行笔迹鉴定。

虽然杨一琴提供了检验样本,但因提供的比对内容(“一芹”二字)过少,受比对条件限制,鉴定机构无法鉴别借条上的笔迹是否属于杨一琴本人。2018年10月,法院复查认为杨一琴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推翻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并且原审已依法履行送达程序,驳回了杨一琴的再审申请。

拨开迷雾

杨一琴带着监督申请书、原审判决、驳回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向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为还原事实真相,承办检察官依法询问了朱某、杨一琴,但双方各执一词。杨一琴坚称没有帮妹妹、妹夫作这笔5万元借款的担保,朱某则坚称借条上的“一芹”是杨一琴所签。

检察官发现,关于借款用途,朱某的陈述前后不一,最初起诉时声称是借款人做生意所需,再审审查时改口称借款人是为了还钱给杨一琴。

随后,检察官又在借条的签名上发现了疑点,王某、杨二芹、一芹的签名依次上下排列在借款人右侧,“一芹”的“芹”字只是部分笔画自然延伸至担保人字样后方。那么“一芹”究竟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经查阅诉讼信息,检察官发现朱某此前曾多次向法院提起过债务纠纷诉讼,应该能够准确区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不同。

为查明真相,检察官多次尝试联系杨二芹、王某求证,可是夫妻俩好像失踪了,一直无法取得联系。随后,检察官调取了杨一琴的户籍证明及其以前在银行、村委会留下的多份签字材料,发现杨一琴从没使用过“一芹”或“杨一芹”等名字。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遂向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对借条上“一芹”的签名作了补充鉴定,提出了倾向性意见:该签名应非杨一琴亲笔所签。之后,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抗诉理由被市中院采纳。


作者:见习记者 张 峰 通讯员 盛 风
编辑:黄靖芳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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